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杀人罪的情节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性。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犯罪的未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犯罪的未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


·人防工程维护要求包括哪些内容?
      人防工程维护要求包括哪些内容?虽然说人防工程非常重要,但是在和平年代,人防工程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很多人防工程因为疏于维护管理,导致工程......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协议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协议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


·两个人打架派出所怎么处理
      两个人打架派出所怎么处理一、两个人打架派出所怎么处理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


·集资诈骗的数额认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很多的大企业在自己资金紧张周转不开或者是某个项目急需大笔资金的时候多会选择向社会融资,常见的有众筹、阿里平台,虽然向社会融资在法律上......


·医疗纠纷去哪投诉?
      医疗纠纷去哪投诉?一、医疗纠纷去哪投诉?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1、医院医务科电话2、医院办公室电话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4、县人民调解中......


·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我国法律对于公司在注册资本上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增加资本是可以的,但是一旦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就必须要个......


·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要什么材料?
      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要什么材料?一、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要什么材料?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要的材料有: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法人机构代码......


·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吗?
      一、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吗?未离婚的,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请求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已经离婚,且抚养权在对方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变更抚养......


·对税务局行政复议如何申请?
      依法纳税是企业必须做的事情,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很多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务部门负责当地企业的纳税工作,如果企业对税务......


·社会的发展导致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公路建设也随之发展。公路工
      社会的发展导致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公路建设也随之发展。公路工程的问题也随之显现。工程质量保证金指的是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在合同中约定的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