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坚持不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的程序离婚。法院诉讼离婚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是夫妻离婚的两个途径。那么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二、诉讼离婚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三、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由此看来,诉讼离婚应该按照提起诉讼、法院调解、审理和判决的程序进行。
  
  (一)提起诉讼。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二)法院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可叫诉讼内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四)判决。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由于诉讼离婚是离婚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的离婚,因此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我们建议您在进行诉讼离婚时,最好能够事先向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进行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律师为您代理诉讼离婚,这样不仅能够省时省力,也能避免纠纷的再次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法抗辩权种类的区别有哪些
      民法抗辩权种类的区别有哪些?抗辩权在生活中不是经常使用到的,只有在法庭之上陈词说理的时候可以用到,是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他刚好和行使......


·签订了购房合同卖方毁约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
      一、签订了购房合同卖方毁约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签订了购房合同卖方毁约违约金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


·对于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
      对于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


·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条件
      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条件合同纠纷起诉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同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了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


·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近年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数量在不断的增加,当然可供当事人解决的方式也比较多,其中申请进行劳动仲......


·私募基金的回报率为什么这么高?
      私募基金的回报率为什么这么高?为什么私募投资的回报这么高1、首先这是由于这个行业的性质存在的,如果你的回报都像银行差不多,试想谁还乐意把钱投......


·离婚中子女抚养费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虽然在离婚案件中,存在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或者一方抚养孩子,但是出于不想再与对方有往来的情形,但是在大多数情形下,都是由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


·软件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申请软件专利要好多钱
      软件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申请软件专利要好多钱法律中规定计算机软件也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但同样的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必须要递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同时......


·一般民事诉讼的费用是多少?
      一般民事诉讼的费用是多少?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能会因为一些争议无法协调而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37天后如批捕可以电话查得到吗
      一、37天后如批捕可以电话查得到吗?不可以,批准逮捕是检察院的职权。很多信息卷宗移交检察院了。通过律师才能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和......


·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
      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一、医疗过失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