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二审的裁判分为几种,效力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的裁判分为几种,效力是什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一个案件并不是经过法庭的一审审理就可以完结,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所以我国案件必须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才能够最终得到完结。民事诉讼二审的裁判可能与一审判决结果相同,也可能对一审结果做出改判。那么,民事诉讼二审的裁判分为几种?我们为您解答。一、民事诉讼法二审裁判的4种处理情形民事诉讼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二审对案件的处理情况,共四种。以下法条请参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二、民事诉讼法二审裁判的效力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法院即终审法院,第二审法院的裁判为终审裁判,其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不得对裁判再行上诉。第二审法院的裁判是对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此再行上诉。如果当事人认为第二审法院的裁判有错误,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申请再审。(二)不得重新起诉。当事人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但是,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除外。(三)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于第二审法院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综上,民事诉讼二审裁判一共有四种处理情形,分别是维持原判、依法改判以及两种发回重审的情况。二审之后,当事人不可上诉,二审裁判经过一段时间生效。当事人还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民事诉讼二审的裁判一般是案件的最终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执行力。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员工劳动合同盖什么章?
      员工劳动合同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


·一、法院代书遗嘱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法院代书遗嘱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


·什么时间制作破案告知书?
      一、什么时间制作破案告知书?破案告知书的制作时间是:案件了结之后。破案告知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呈请批示事项、案情概况、案情分析、破案经......


·解除同居关系能去法院起诉吗
      解除同居关系能去法院起诉吗?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


·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
      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假离婚证的情形不少,办理假离婚证的目的不同,有的人就是为了贷款。但是这种委托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的行为也是涉嫌违法的。此外,......


·国家赔偿人身自由标准是多少?
      一、国家赔偿人身自由权的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


·房屋租赁中介的责任有什么
      房屋租赁中介的责任有什么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三点: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


·工伤一定要伤残鉴定吗
      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


·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
      我国法律中仅仅对男方起诉离婚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并且也只有在女方怀孕或者哺乳期内,才会有限制。而对于女方起诉离婚,其实是没有限制的。那通常在什......


·交通肇事可以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可以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1、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


·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官方的价格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