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重庆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

现在国家对于二套房屋开始进行征税处理,而且征收的二套房屋税收比例很大,其目的就是为了不让房地产行业出现暴利现象以及炒房现象的出现,每个地区都有针对本地区的房地产以及土地利用情况编制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重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针对未成年人有三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二、针对个人有两种情况
  1、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2、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三、针对夫妻购房的情况
  1、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2、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诸东流。
   四、其他情况
  1、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对于二套房的征税已经全国普及,但是每个地区关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有所差异,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与二套房的认定有着一定的关系,那么上文就是我们整理的重庆二套房认定标准,根据不同的归属人的特性来确定二套房的认定,千万不要一概而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协议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协议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


·劳动仲裁程序申请材料包括什么
      劳动仲裁程序申请材料包括什么一、劳动仲裁程序申请材料包括什么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成为隐名股东需其它股东同意吗
      成为隐名股东需其它股东同意吗?成为隐名股东需其它股东同意,隐名股东资格受保护的法定条件:第一、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一、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1、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


·抢劫的犯罪预备判几年
      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我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


·当事人婚前交了个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事人婚前交了个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在还贷,婚前部分不算共同财产,婚后还贷部分算。离婚时该套房产的归属先由你们双方协商处......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市场上成立了越来越多的公司,面对如此激烈的市场环境,许多企业可能会由于管理不善或没有资金......


·新的受贿罪基准刑如何确定?
      一、新的受贿罪基准刑如何确定?(一)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


·争取缓刑是由谁提出
      由当事人提出。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一、在便利店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在便利店可以随时辞职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保存通知单位的证据。到期员工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


·在疫情期间辞退员工合法吗?
      在疫情期间辞退员工合法吗?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疫情期间不得辞退处在医疗期的员工,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需要满足特定解除条件。根据《中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