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加班的,能索要加班费吗?
一、员工自愿加班的,能索要加班费吗?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二、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有哪些?
(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不区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计算;
4、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的。加班费计算应仍以以150%计算。
(二)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员工自愿加班的,能索要加班费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才需要根据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费。而实践中,如果您所在单位经常安排加班,却基本上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给您发放加班工资时,您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如果单位仍然拒绝发放加班费,您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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