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
二、应该公开的内容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市级政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镇)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三、巴州区信息公开
就巴州区各部门相关的工作情况安排以及进展进行了公布,也对各级相关的政府情况进行了公开,充分体现了国务院的相关规定。
上文就是巴州区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根据国务院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应该对公民应该知晓和参与的信息进行公开,财政收支,征地补偿情况等等经济相关的信息公开,应该公开的信息涉及关于民生的方方面面,这有利于人民更加公正的监督政府的相关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法逾期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逾期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逾期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
·判处缓刑期间能外出吗?
现阶段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越来越完善,对于缓刑方面的规定也越来越健全。但是很多人还是对缓刑方面的法律问题抱有疑问,不知道判处缓刑的阶段是否可......
·一方是倒插门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方是倒插门离婚财产如何分配上门女婿进行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进行分割。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1、传唤和拘传,不超过12个小时;2、留置盘查,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
·无证驾驶车辆要受到哪些处罚
无证驾驶车辆要受到哪些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
·出车祸怎么赔偿
发生车祸需要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认定的责任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也可申请交警调解。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立案怎么办?1、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立案可以通过到法院进行投诉举报的方式来进行立案。因为材料准备不齐,可以自己补充材料之后立案......
·一、出租人的解除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的解除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情形:1、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可请......
·不可以授予专利权情形是什么
不可以授予专利权情形是什么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