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签阴阳合同的不良后果有哪些

在二手房买卖中,房屋出卖人为了抽逃应缴税款,往往会与购房人签订阴阳两份合同,但一旦发生纠纷或者被国家有关机关发现,房屋出卖人与购房者就要承担不良后果。那签阴阳合同的不良后果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阴阳合同的不良后果有哪些
  1、根据规定,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
  2、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二、签阴阳合同的不良后果是啥
  以逃避税费的目的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出,则不仅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罚款。《偷税案件行政处罚标准》第五条第三款规定,账外经营或者利用虚假合同、协议隐瞒应税收入、项目的处以偷税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在最新修正的《刑法》中,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阴阳合同是一种违法行为,它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当您因为签订了阴阳合同而遇到法律纠纷时,建议您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他们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为您有效的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南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南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盖行政公章、伤者需填写意见并签字、法人代表填写意见并签字);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如何维权?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般因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转让房屋给第三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请求判决其与出租人在......


·2018眼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2018眼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人数的多少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人数的多少一、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人数的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农村房屋买卖的内容是什么?
      北京农村房屋不支持市场买卖,只支持同村同户籍之间交易。在农村私有房屋买卖中,买房人买房,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而......


·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在诉讼离婚中,要是调解失败的话,那法官需要依法作出判决。而此时夫妻最终是否能够离婚,需要看法官作出的判决,此时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判离婚情......


·法院司法鉴定效力具有法律效果吗?
      许多情况下当事人都是以司法鉴定结果作为事实依据的。不过司法鉴定并不是所有的都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司法鉴定的效力优先程度有时会有所不同。那么法院......


·寻衅滋事罪另案处理什么意思?
      寻衅滋事罪另案处理什么意思?寻衅滋事罪另案处理就是将有关犯罪嫌疑人从本案中分离出来与其他案件共同处理或者单独处理的情况。被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


·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
      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一、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方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以致出租方有......


·劳动关系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能随意解除,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中止劳动关系,暂停履行劳动合同中的相关事项,劳动关系中止之后在一定的条......


·民法典打印遗嘱可以做司法鉴定吗?
      民法典打印遗嘱可以做司法鉴定吗?民法典打印遗嘱可以做司法鉴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遗嘱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当然这个规定是从2020年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