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逼写下借条应该怎么举证

被逼写下借条应该怎么举证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应当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而要是其中一方被逼写下借条的话,此时这样的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会被认定为无效。但这种情况下,需要当事人进行实际举证才可以认定借条无效。那究竟应该怎么举证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逼写下借条应该怎么举证(一)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二)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三)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二、哪些借条属于法院不支持的(一)过期借条。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3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3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款,诉讼时效未过,可以到法院起诉。(二)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四)传销入会费。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打下的借条,名义上是借款,实际上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四)撕毁的借条。被撕毁的借条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书证原件,可采信度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五)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的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法院不予支持。现实中,不是债权人拿着借条来讨债,债务人就必须要按照借条中的内容来还债。要是借条本身就是无效的,则肯定也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也是可以不用还债的。而要是被逼写下借条的话,由于法律不保护这样的借条,因此债务人也是可以不用理会这样的借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灵寿法院起诉离婚程序需要注意什么
      灵寿法院起诉离婚程序需要注意什么在灵寿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中有明确规定,必须确认一点,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同时,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法院会......


·年底辞退员工还用发年终奖么
      年底辞退员工还用发年终奖么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


·诈骗保险多少钱能坐牢
      看具体情况而定:其一,如果是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就能坐牢,承担刑事责任;其二,如果是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购买商品房的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步骤具体是怎样的房屋虽然不是生活必需品,但总是租房也不是办法。这种想法是导致商品房市场红火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实践中,年轻人们一般......


·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吗?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大家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首先会到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
      您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首先会到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我们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


·司法鉴定机构回避原因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您都要依法办事,人们的行为尤其是公职人员的行为更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我国律法规定,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若是对当前进行司......


·撕民事诉讼公告犯法吗?
      撕民事诉讼公告犯法吗?在众多民事诉讼案件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当事人接受到法院公告的消息。其中不乏一些性质恶劣的行为,譬如被告人撕毁诉讼公告的......


·写借款合同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写借款合同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为了规范民间借贷秩序,我国法律在对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关系作出规定的同时,也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未成年刷礼物能报警吗?
      未成年刷礼物能退回吗?未成年刷礼物那平等犯罪行为的话可以报警,未成年刷礼物能退回,依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