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有土地使用证留存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证留存是多久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留存多久
  乡镇国土资源所对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发证档案的保存期为:长期。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所以,其实国有土地使用证留存是长期进行留存的,而且,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需要进行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的税费的。另外,在对土地的评估的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在评估收费的时候,我们是按照土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来进行计算各项费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个人无偿提供办公用房合同范本的内容包括哪些?
      个人无偿提供办公用房合同范本的内容包括哪些?个人无偿提供办公用房合同范本需要包括的房屋的类型、无偿租赁的期限等,很多公司在选择办公用房的时候都......


·私募基金托管给谁?
      私募基金托管给谁?  一、基金托管  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资运......


·领了证多久才是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
      领了证多久才是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


·公积金贷款审批需要多久
      公积金完成审批一般需要2~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则要求不能大于三个月放款。公积金贷款的时间进程:1、公积金贷款如果无需复议,一般在提交材料后需......


·二审败诉可以报案虚假诉讼吗
      可以。虚假诉讼一般由法院认定,法院在尚未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虚假诉讼也属正常。对于虚假诉讼,一般原告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而是驳......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劳动者如果是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者想要......


·医疗纠纷处置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置方式有哪些?据有关资料显示,最近几年,医疗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有很多人像李大娘那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四处奔走。然而只有对医疗......


·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
      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


·判刑25年最快多少年能出狱
      减刑虽有总量限制,但每次减刑还应当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幅度内,避免一次减刑幅度过大。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根据司法解释第2条......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每一个合法的公司都有其章程,员工领导办事情一般都会依照章程来行事,章程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而分公司章程的效力在公司运行过程中......


·高空坠物砸伤骨折如何赔偿?
      高空坠物砸伤骨折如何赔偿?一、高空坠物砸伤骨折如何赔偿?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