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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监护人要怎么确定

孩子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他们,法律中规定需要设立监护人来保护其合法的权益。那具体来说,孩子的监护人应该要怎么确定的才好呢?相信很多人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孩子的监护人要怎么确定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 :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2、 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对于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应由下列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可由有关行政机关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二、监护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1、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2)扶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3)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4)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5)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
  2、财产监护权。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要成为孩子的监护人,首先肯定是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的,若本身就是个孩子或精神病人的话,当然也就不能担任他人的监护人了。而一旦成为了监护人之后,就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要求来积极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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