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方法是什么?
一、湖北医患纠纷预防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准入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建立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定期报告医疗纠纷,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医疗质量监控、考核评价、医疗责任追究、风险评估等制度,制定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负责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设立投诉服务接待室、工作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调解程序,接受咨询、投诉,做好医疗纠纷源头防范和处理工作。
3、公安机关应当与辖区医疗机构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信息共享和接、处警快速反应对接工作机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在医院设立警务室,并为警务室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关设施。
四、医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防止医疗纠纷发生:
(一)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三)对病施治,合理用药,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
(四)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情况,并及时解答其咨询;
(五)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应当取得患者的书面同意;无法或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近亲属书面意见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执业范围实施医疗行为;
(二)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三)隐瞒、误导、夸大患者病情或者虚假宣传、夸大疗效;
(四)使用与病情不相宜的诊疗技术和药物;
(五)篡改、隐匿、伪造、损毁病历资料;
(六)收受患者及其近亲属财物;
(七)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药剂等生产、经营企业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及接受旅游等有关服务。
七、患者及其近亲属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医疗机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医疗秩序;
(二)如实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配合医务人员实施诊断、治疗和护理;
(三)按规定及时支付医疗费用;
(四)对医疗行为有异议或争议的,依法表达意见或诉求。
八、患者及其近亲属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
(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
(六)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二、湖北医患纠纷处置方法:
(一)及时组织医院专家会诊,并将医院专家会诊意见告知患者及其近亲属。需要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应当按照预案规定采取措施,并迅速向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报告;
(二)告知患者及其近亲属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办法和程序,回答相关咨询和疑问,引导患者及其近亲属依法解决纠纷;
(三)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封存或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协商的,医患双方应推举代表进行协商,各方的代表人数均不得超过5名;
(五)医疗纠纷处置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提交医疗纠纷处置报告,如实反映医疗纠纷的发生经过及调查、处理情况。
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调查取证和纠纷处理工作。
1、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组织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2、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尸体存放时间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批准,报经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接到医疗纠纷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处置:
(一)责成医疗机构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时应当派人赶赴现场;
(二)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教育疏导等工作,引导医患双方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
(三)组织邀请患者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参与医疗纠纷的调查协调工作。
4、公安机关接到关于医疗纠纷的治安警情后,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处置:
(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二)开展教育疏导,制止过激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三)依法处置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以上文章,我们可以看出湖北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方法是从政府、医院医护人员、患者及其亲属等各方面进行预防。同时也对医疗纠纷产生后如何处置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患者,医疗机构以及县级以上卫生部门需要履行的职责进行了规定,条例详细清楚,对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具有重要的作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纠纷的,大部分人能够想到的解决方式就是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一套比较严格的流程。那么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造假怎么处罚?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造假怎么处罚?上市公司注册资本造假的,构成虚假出资罪,其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
·终身监禁使用条件具体是什么
终身监禁使用条件具体是什么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
·网络诈骗1800金额受理立案吗?
网络诈骗1800金额受理立案吗?网络诈骗金额1800元,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属于治安案件,会被治安拘留,但不会被判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
·欠钱不还被判坐牢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判坐牢钱怎么办?欠钱不还被判坐牢应当积极的还款,争取从轻处罚。欠钱不还存在着如下的情形会导致坐牢:1、拒不执行要坐牢《刑法》第三百一......
·变更孩子抚养费的情形
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
·有借条转账记录太久可以起诉吗?
有借条转账记录太久可以起诉吗?借条转账记录太久也是可以起诉的;有借条、有银行转账记录,如果符合条件就能起诉,法院就会受理的。《民事诉讼法》第......
·一、法院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么?
一、法院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么?通常都是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的,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哪些事项判决,取决于......
·企业商标到期续展办理要多少才可以下来?
企业商标到期续展办理要多少才可以下来?一、企业商标到期续展办理要多少才可以下来?商标续展,商标局会下发两个文件,45个工作日下发商标续展受......
·股东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一、股东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