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安全事故的级别是怎么划分的?

我国是个工业大国,很多小工厂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频频发生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我国对安全事故有等级划分,不同的等级处理机制也不一样,这样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处理事故。那么安全事故的级别是怎么分的?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简单了解下有关知识吧。
  
   一、安全事故的级别是怎么分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如何处理?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由此可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安全事故的级别分为四类,从一般事故到特别重大事故不等。具体划分标准是参考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当安全事故发生后,单位应该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的扩大啊,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后,会制订处罚措施,对责任人给予行政乃至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


·宣告婚姻无效后子女由谁抚养?
      宣告婚姻无效后子女由谁抚养?宣告婚姻无效后子女由谁抚养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或者是由法院来作出判决。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一、认定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一、认定醉驾的标准是什么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


·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
      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很多人在遇到权益纠纷时,往往不知道如何来保护自身利益,这是源于人们对法律的不了解。我们多了解一些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就多......


·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具体规定?
      作为普通的上班族来说,除了要了解上班和休息的时间,工资福利收入等情况,对于假期休假也需要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正好想要和家人去外地旅游放松,或者......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轻微伤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轻微伤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催收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吗?
      催收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吗债权人通过国内特快专递方式向债务人邮寄催款函,但在有关邮寄凭证上均未注明所寄物件为催款函,债权人无法直接证实自己的主......


·新民事诉讼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民事法庭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也允许媒体、当事人的家属,或者是其他准备来旁听的人员,到庭参加对民事纠纷的审理,这是针对一......


·律师费属于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洛阳龙武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市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原审第三人洛阳市鹏燕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河南省高级......


·非法集资人数方面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构成非法集资的要件当中缺一不可,刑法当中虽然规定非法集资主要是指向社会公众非法筹纳资金,这里的社会公众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的人数,但有一点......


·非法集资金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对于这种行为是大力打击的。在我国,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无论是以何处方式实施的非法集资,只要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