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生活中,每天有大量的人购买二手房,但他们很多人不知道购房合

在生活中,每天有大量的人购买二手房,但他们很多人不知道购房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更不知道买卖二手房的合同无效如何处理。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是指因欺诈、乘人之危等主观因素订立的合同。至于购房合同无效如何救济,下文将为您详细的阐述。
   一、买卖二手房的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处理的方式并不一样。
  1、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约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卖方的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按照法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卖方房屋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应认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这是没有疑问的,也是没有争议的。
  2、双方先不签订买卖合同,双方先签署购买二手房房屋的意向协议书,说明待二手房房屋办理完毕产权证具备过户条件后双方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种方式与第一种方式相似。
  3、转让卖方原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即卖方将原与开发商签订的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当中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买方,卖方将转让情况通知开发商,并办理转让的批准、登记手续,具体是到二手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这样双方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二、购房合同无效如何救济
  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缔约过错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缔约过错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通俗的讲,就是因为一方相信对方能够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直接损失,也就是因为信赖合同的有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
  2、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比如,因为相信对方要卖房,四处筹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损失;
  3、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
  4、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
  在二手房买卖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一项不必可少的程序,但经常发生因合同一方的欺诈、乘人之危等主观方面而致使合同无效情况的发生,作为受害的一方了解如何解决购房合同无效情形是必要的,如果您不太了解合同无效这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咨询房产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是多久
      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也是与当事人的利益挂钩的,如果能够很快的进行处理的话,那么也就能节省当事人不少的时间、精力。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办?一、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办?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


·寻衅滋事持械是指什么?
      在一些群体性事件中,不法分子乘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对于寻衅滋事的,公安机关会逮捕嫌疑人。法院认定寻衅滋事犯罪,确定量刑标准的......


·在我国房屋租赁订金可以退吗?
      在我国房屋租赁订金可以退吗?订金是一个日常用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是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作为自己履约的担保,其担保功能是单......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


·诉讼保全超标的应该怎么处理
      诉讼保全超标的应该怎么处理根据保全的对象不同,保全分为查封、扣押、冻结。法院在做财产保全的时候,一般只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如起诉材料中......


·离婚房子写孩子的名字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其中就包括了双方共有的房产。有些夫妻在离婚之时会协议将房产转入孩子的名下,以此来对孩子的利益作出保障。......


·民事诉讼中的限制出境的条件和申请
      限制出境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为保证民事案件的顺利审理和将来有效裁判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得离......


·民事合同法诉讼期规定是什么?
      民事合同法诉讼期规定是什么?一、民事合同法诉讼期规定是什么?民事合同法诉讼期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章诉讼时效第一......


·婚外情证据如何取得,婚外情取证要注意什么
      离婚时,婚外情一方属于过错方,过错方要对非过错方进行赔偿,证明对方过错的方式之一就是提供婚外情证据,那婚外情证据如何取得?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


·财产有哪些继承方式?
      财产有哪些继承方式??所谓财产继承,是指从该财产所有权公民死亡时起,其近亲属按照其有效遗嘱或者《民法典》的规定,无偿地取得其遗留的个人财产所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