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校园高利贷违法么,有什么法律规定?

校园高利贷违法么,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高利贷的基本介绍
  高利贷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
  昔日主要在街市放数,街市档口无论肉档菜档,遇有赌输钱,或周转不灵,便向“大耳窿”借钱,正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债仔有档口在街市,每日也要做生意,不怕走数,照借如仪。昔日钱银交易,大银码多数用“大头”(银元),小数目为“铜板”(铜仙),高利贷者收数后,多数将银元、铜仙之类塞在耳窿,日子有功,久而久之把耳窿也撑大,故称为“大耳窿”。经济史学者通常会按照如下方式定义高利贷:选定一个“我们觉得合适的”数字,比如20%的年利率,然后把利率超过了20%的任何借贷定义为高利贷。这样的定义从字面意思上看并没有错,因为超过20%的利率的确比较“高”。
   二、校园高利贷违法么
  高利贷本市社会上常有的民间借贷现象,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高利贷已经开始进入校园了,也就是所谓的校园高利贷,校园高利贷的利息也是相当的高,大部分学生在借了校园高利贷的情况下,因为高利息的原因,无力偿还所贷的本金以及利息,最终走上法律途径。而校园高利贷到底是不是合法的,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分析一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2、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讲述的关于校园高利贷违法么的相关问题,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校园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行为,在中国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只要利息超过年利率的36%就算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是违法的借贷行为。因此,校园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在这里也提醒一下我们的学生们,不要轻易相信民间借贷,因为那只会让自己得不偿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里的防范有哪些?
      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里的防范有哪些?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里的防范有哪些?1、倡导以德治网。网上交往的虚拟性,淡化了人们的道德观念,......


·由于夫妻双方婚姻破解等一些原因
      由于夫妻双方婚姻破解等一些原因,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双方在婚姻过程中孕育的孩子,将在离婚后由其中一方来进行抚养。而另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孩子......


·进口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
      进口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下称《通知》),将增值税专用发......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是如何规定的集体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国家为了建设和发展,也会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利用,然后给予......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行为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在认定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时有两......


·行政处罚一般罚多少钱
      什么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一般来说是形容行政机构依照法律所赋予它的法律权力并在合适的法定职权内以合法的程序来对那些违反了我国行政法规,且并尚未构......


·精神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精神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1、首先由人民检察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2、司法鉴定机构首先应明确鉴定的目的和要求,审阅案情和病......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1、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


·故意杀人没杀死怎么定罪量刑
      众所周知,故意杀人罪是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对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例如故意杀人没杀死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定罪量刑呢?在下文......


·一、房产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如何分割?
      一、房产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如何分割?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均等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