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一、举证责任
  1、举证责任,是指民事案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举证责任倒置。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负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负举证责任。
  2、举证责任,是指民事案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举证责任倒置。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负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负举证责任。
  二、举证责任原则
  (一)民事案件举证责任
  1、当事人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二)刑事案件举证责任
  1、人民检察院举证责任。
  2、自诉人举证责任。
  三、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原则的应用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了行为责任。并未明确规定结果责任,但在理论上可以通过体系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来加以确认。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条指出:“下列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上述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首次肯定了结果责任,只是不够明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该条规定了两种意义的举证责任,前者指当事人的行为责任,后者指在事实真伪不明时,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责任,即结果责任。在先行立法的司法解释中,它首次明确的肯定了民事举证责任具有双重含义,弥补了民事诉讼法的不足。但是该条除行为责任继续适用民事诉讼法第64条“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规则外,对于结果责任并没有确立起一般的分配规则。所以,它仍非结果责任的分配原则。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呢?通过阅读上文,我们不难得出答案。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般奉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只有在当事人不能收集时由法院承担举证责任以及在侵权案件中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不过,由于实务中的情形各有不同,所以我们建议您可以在告知律师具体情况后获取专业意见,这样更有利于您问题的迅速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是检察院立案侦查?
      一、什么是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院立案侦查是一种收集公民犯罪行为证据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有明确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


·组织卖淫罪既遂判刑标准
      组织卖淫罪既遂判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


·陪产假不批违法吗
      不违法。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


·有限公司股东必须2人以上吗?
      有限公司股东必须2人以上吗?有限公司股东必须2人以上,公司的股东有几大类,有一人股东公司,还有多人股东公司;《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可以吗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可以吗?在破产重整期间进行股权转让,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我们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的。那么,破产......


·侵权责任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构成的条件是什么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很常见的,而此时不管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对他人造成了损害的话,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在此之前还需......


·仲裁庭裁决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仲裁庭裁决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合作作品分割使用怎样划分?
      合作作品分割使用怎样划分?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立案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有吗?
      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有吗?一、别墅的土地使用权证有吗?别墅的所有者也享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业主也会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具体来说,别墅的土地使用......


·夫妻要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
      夫妻要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