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时限是多久,其他程序的时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时限是多久,其他程序的时限是多久? 一、二审时限
  上诉期间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对涉外案件的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
  上诉后法院移送案件期限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在5日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在收到上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送达上诉人;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即最迟在提交上诉状后5+15+5=25天。
  二审审限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对裁定上诉。听听民事上诉状范文。审理期限为30日。
   二、其他诉讼时限
   1、再审
  再审申请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后据以作出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法、检提出再审没有期限限制。
  法院审查再审期限法院应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是否符合179条再审条件,如需延长,应经本院院长批准。
  再审审限再审案件的审限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限规定。
   2、执行
  申请执行期限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中止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通知被执行人期间法院受理执行案后,应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执行管辖权异议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次债务人的执行异议期间执行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人应在收到履行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异议,法院不审查异议。
  对执行行为书面异议的处理期限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对执行标的书面异议的处理期限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止执行后起诉期限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裁定对异议标的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
  财产分配方案异议期限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财产分配方案异议反对期限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收到财产分配方案异议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依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执行措施期限冻结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不得超过2年。
  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二份之一。
  通过上文的详细内容,我们了解了民事诉讼分为: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几个环节。其中在民事诉讼的再审里,是有上述时效的,文中也提到了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时限和其他诉讼时限。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为了社会的安宁,您都应该遵纪守法,不要违法犯罪。如果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登报声明就能断绝亲子关系吗?
      登报声明就能断绝亲子关系吗不能登报声明断绝亲子关系所谓的断绝亲子关系只是您主观认为,从法律上来讲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可能通过法律行......


·专利权是登记之日起生效吗?
      专利权是登记之日起生效吗?一、专利权是登记之日起生效吗?专利权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转让专利申请......


·婚内女方怀二胎可以离婚吗
      婚内女方怀二胎可以离婚吗?女方怀二胎也可以离婚,但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起离婚法院是一般不会准许的。双方可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


·房屋二房东加价转租合法吗
      房屋二房东加价转租合法吗?二房东加价转租是否合法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析,若是经过房屋所有人同意,那么是可以转租的,若合同载明不得转租或者未规定,......


·父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之后是否可以收回?
      父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之后是否可以收回?对于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其使用权,并且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转让。子昂现实生活中,......


·怎么划清遗弃罪和其他犯罪行为的界限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义务赡养自己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和不能独立生活的人,因为他们是没有生活能力的群体。如果无故遗弃的话,根据我国法律有权判处当事人......


·侵犯商号权如何认定
      侵犯商号权如何认定一、侵犯商号权如何认定所有的企业名称都有一定的显著性,只是显著性强弱的问题。显著性越强,企业名称得到保护的力度就越大。比如......


·个人非法集资收入会没收吗?
      现如今,毕业找工作成为一个个毕业生面临的巨大问题。有些人利用大学生或其他求职者求职心切的弱点,让其参与到非法集资的活动中来,那么现在问题就来......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责任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责任赔偿1、若是同等责任,且致人死亡,则可能不构成犯罪,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南京离婚房屋过户费用是多少?
      南京离婚房屋过户费用是多少?夫妻离婚时,对于同一套共同财产,最终房屋归属为其中一方的,需要进行过户的办理。过户时需要交纳手续费,包括几种不同的......


·离婚后探视孩子应该注意什么?
      现如今离婚案件频发,离婚之后需要分割的不只是财产,还需要规定孩子的抚养权。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抚养孩子健康成长的义务与责任,而另一方可以行使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