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酒后驾驶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酒后驾驶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一、酒后驾驶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风险。
  如《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暂扣两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三百元罚款;醉酒后非营运驾驶机动车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五百元罚款;在广东省针对酒后驾驶的行政处罚主要就是暂扣驾驶证和罚款两种(一般不会行政拘留)。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的免责风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文规定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我国现行的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6万元。现行的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失险,其保险合同条款中都明确约定驾驶人饮酒驾驶的(包括酒后驾驶喝醉酒驾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三)、酒后驾驶的刑事责任风险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是很容易遭受重创的。如果驾驶人在没有喝酒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重伤的,即使驾驶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也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重大交通肇事如何认定
  (一)必须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即具有事故重大性,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结果条件。所谓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发生撞车、翻车、翻船、船只碰撞等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二)重大事故必须发生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也就是说重大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与交通有直接关系的活动中。如果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以外,发生了与交通工具有关的重大事故,或者发生的重大事故与交通没有直接关系,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行为的违规性与事故的重大性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违规行为这一原因直接引起了重大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两者之间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是确定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使发生了重大事故,也不能让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引起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危害结果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但并不意味着必然导致行为人负刑事责任,还要探究违规行为与重大危害结果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具体情况。只有因果关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负刑事责任,否则,便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中规定的酒后驾驶的法律风险具体包括了三种,其中比较严重的就是刑事责任风险,当然要是因为酒后驾驶造成了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的话,那么还需要实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要是酒后驾驶达到了醉驾的,那么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危险驾驶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两个人合伙包工程怎么分配
      这个就看你们协商了。个人认为出去劳务费用和成本。利润部分应该五五分成较好。当然,如果出资乙方愿意给你六成利润的话,也是没问题的。《建筑法》第......


·酒后肇事逃逸后自首应当如何处罚
      随着人们日常交际活动的丰富和应酬的增多,很多人碍于面子或者人情会在宴席中饮酒,认为自己酒量好能够继续开车回家而置他人的生命于不顾。自从酒驾入......


·二次抵押的房子法院能执行吗
      可以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都包含哪些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都包含哪些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商品房的需求量也是越来越大。房屋买卖对于大多数人都是大事,而一些房屋合同对房......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一、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


·发行私募基金成本需要多少
      发行私募基金成本需要多少?一、发行私募基金的成本一般需要多少?自2014年2月7日我国正式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以来,......


·故意伤害想私了可以吗?
      故意伤害想私了处理可以吗故意伤害轻伤及以下的情况可以私了,故意伤害达到重伤结果的,就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达成协议,但就刑事部分不能进行私了,司法......


·海关事务担保定义是什么?
      海关事务担保定义是什么?一、海关事务担保定义《海关法》第六十六条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


·最高院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由于个人,企业的疏忽,被他人有意的骗取、盗取、侵吞我们的财务,使我们的企业陷入危机,从而发生一系列的问题。这时候我们应该......


·著作权的修改权可以继承吗?
      著作权的修改权可以继承吗?一、著作权的修改权可以继承吗?著作权的修改权不可以继承,著作的财产权即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依法是可以继承的。......


·有人失踪后报警了立案侦查是不是就有结果了?
      一、有人失踪后报警了立案侦查是不是就有结果了?有人失踪后报警了立案侦查并不代表就有结果了,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