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再审审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再审审限是多久?一、民事诉讼再审审限是多久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期限,但不能超过六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检察院抗诉案件,如果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有为期一个月的决定期限。
  二、民事诉讼再审的提起方式有哪些
  1、法院提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是提起案件再审的主体,同时还规定了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提起和决定再审的具体程序又有所不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进行再审,即应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也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检察院抗诉再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具体条件和途径作了具体规定,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再审程序提出抗诉: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再审程序提出抗诉。”
  3、当事人申请再审
  (1)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再审的诉讼行为。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申请再审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再审程序,改变原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错误,并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新的裁决。
  (2)申请再审不是一提出申请,就必然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对案件实施再审,而是只有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才能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同时,当事人申请再审不但可以向原审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还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3)由于申请再审是涉及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的承担,所以,法律规定一般应由当事人本人提出。
  由上可知,民事诉讼再审审限一般情况下都必须在三个月之内审理完毕,但是如果案件复杂时,也是可以延长审理期限的,只是就算延长审理期限也不得超过六个月,我们还要注意,当事人申请再审时,还要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要是你不知道该怎么写再审申请书,可以委托律师来替你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任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任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在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成立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并且成立公司是需要具有一定的资本的,关于任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很多人有疑......


·民事主体民法总则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主体民法总则方面的规定有哪些?从法律层面看,自然人和法人都是重要的民事主体。而我国最近颁布的民法典就是为了调整民事主体关系,约束民事主......


·斗殴赔偿责任比例是多少?
      我国的人身赔偿解释条例对于斗殴赔偿责任比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打架斗殴的赔偿需要视受害人的受伤的程度而定,如果受害人受伤程度比较轻的,对于......


·深圳高温补助数额是多少
      其实一年四季当中,您最有感觉的就是夏季和冬季。春天和秋天好像还没有过就已经过完了,最主要还是因为夏季和冬季两季的气温,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审查起诉羁押办理逮捕手续是强制性的吗
      一、审查起诉羁押办理逮捕手续是强制性的吗?审查起诉羁押办理逮捕手续是强制性的,逮捕手续主要就是逮捕证,没有逮捕证的话,公安机关是无权逮捕犯罪嫌......


·一、对于醉驾要受行政处罚吗?
      一、对于醉驾要受行政处罚吗?不会受行政处罚是会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没欠条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没欠条?1、和对方协商要债,要债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2、有担保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3、没有担保......


·口头承诺有录音有用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其他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行为人具有法律效力。或解除。因......


·认缴制下注册资本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认缴制下注册资本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认缴制下注册资本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的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当然也具有股......


·现在按国家标准抚养费多少
      在我国,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费的问题,国家对于这一方面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离婚夫妻抚养费的问题,在国家的法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