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以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期房交付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期房的交付,商品房买卖双方最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一个双方认可的交付标准。目前的格式合同中仅规定了四种标准: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这四种标准都会取得一定的证明文件,但验收部门不可能对每套房子都进行验收,只能通过抽查方式进行,难免会有部分房产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就涉及到该种房屋是否视为交付?
作为开发商,已经取得了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当然认为符合交付条件;但对客户来讲,自己的房子存在问题,肯定不算交房;开发商什么时候符合条件,什么时候算交房,修缮期间开发商需要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特别是对精装修的房产,存在问题的概率越大,但是现在的合同文本中却无法解决。因此,无论对开发商还是客户来讲,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好本套房产的交付条件及承担责任的方式都是非常有利的。存在问题的房屋如果视做交付,那么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而不需要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存在问题的房屋不视做交付,那么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需要向客户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赔偿,逾期交房超过一定的天数,则客户可以行使退房权。
要是开发商不具有预售商品房的资质,而违法进行商品房预售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很显然就是违法的。至于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对于预售的期房,日后交房的时候也是必须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交房标准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自治小区业主委员会具有法人资质吗?
自治小区业主委员会具有法人资质吗?一、自治小区业主委员会具有法人资质吗?自治小区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法人资质,原因如下:1、系依法成立并向政......
·公诉案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规定是什么?
一、公诉案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规定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
·一、醉驾被吊销驾照怎么再次考到?
一、醉驾被吊销驾照怎么再次考到?醉驾被吊销驾照后,应当在五年后再次到驾校考取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什么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很多的高楼大厦都拔地而起。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很多以前的农田土地被占用了......
·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只要员工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破产重整的意义有哪些
破产重整的意义有哪些一、破产重整的意义有哪些我国新破产法从尽力挽救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科学地设置了破产重整制度。该制度无论对参与重整程序的各......
·侵犯商业秘密种类包括哪些?
商业秘密对于公司来说非常重要,有些重要的商业秘密,如食品配方、产品技术参数等会决定着公司的经营成败。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
·委托公证书怎么办理?
委托公证书怎么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委托公证书怎么办理?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2、无行为能力......
·什么情况可以判离婚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离婚无效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
·石家庄工伤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石家庄工伤鉴定的期限是多久?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