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违章停放车辆具体怎么罚款

违章停放车辆具体怎么罚款 一、违章停放车辆具体怎么处罚
   1、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二、违章停车罚款标准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
  违章停车罚款标准其实并不统一,每个城市有自己的罚款标准。如果您想了解自己所在城市具体的违章停车罚款标准, 需要查看自己所在城市的车管所网站去详细了解。
   三、违章停车包括哪些情形
  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若一个城市中违章停放车辆的情况比较严重的话,那么这个城市的交通肯定是不方便的,因为大量违章停车的情况出现会给城市的交通造成拥堵等不良的情况。当然,对于这样的行为,各个城市也是积极采取了措施,对违章停车的人作出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交通事故赔偿是没有确定要赔偿多少钱的;主要结合受害者受伤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怎么解除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处理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根据类型的不同,方法也不尽相同,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也许还有地区差异,就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当然,这些处理方式并不是“私......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吗?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吗?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既有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如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


·交通事故抚养费是多少钱?
      在我国,交通事故率一直居高不下,全国各地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要负责对受......


·两个孩子抚养权在女方怎么变更抚养权?
      离婚双方除了对财产进行分割之外,还需要确认孩子到底跟谁的问题,也就是孩子抚养权争夺的问题。一般而言,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可针对孩子的抚养......


·诉讼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 住址:_____ 电话:......


·占有改定简单交付区别是什么?
      占有改定简单交付区别是什么?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的区别:1、生效时间不同:简易交付是买卖合同生效后,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是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又......


·涉外结婚补领条件
      随着社会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多人在异国他乡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那么如果出现了涉外结婚证遗失的情况该怎么办呢?涉外结婚补领条件有哪些呢?以下将......


·一、宁波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多钱一天?
      一、宁波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多钱一天?国家规定误工费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没有硬性规定每天为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申请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没有具体期限要求的,一般是在紧急的情况下,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相关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