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举证的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举证的原则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在举证原则方面以“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为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为辅。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提出了一定主张,该当事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是,对有的主张,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通过了解,相信您都知道了民事诉讼举证的原则是什么,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管是那个当事人提出了主张,只要是主张了,就得由主张人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当然也包括一些其他原则,比如辩论原则,处分原则等等。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够帮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订立合同的有效方式有哪些
      我国现行法对合同形式的态度,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中,《民法典》继承并完善了它,在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


·收到恐吓电话说欠钱不还怎么办?
      收到恐吓电话说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收到恐吓电话说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报警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起诉来进行解决,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指标无偿转让合同和有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指标无偿转让合同和有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


·泰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目前,在泰安工作的职工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其中就包括工伤保险。泰安职工因工受伤后,在住院治疗期间,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对于受伤职工而言,工伤......


·询问笔录的保存期限一般为多久?
      一、询问笔录的保存期限一般为多久?目前没有明文对案件的笔录保存时间做出具体规定。一般会永久保存。案件的询问笔录作为证据的重要载体,在办理治......


·著作权中,侵犯人身权承担哪些责任
      著作权中,侵犯人身权承担哪些责任著作权人能够享受的权利主要分为了两方面,即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不管是哪一类权利,在实践中受到不法侵害的情......


·签了拆迁协议不满意如何维权
      签了拆迁协议不满意如何维权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如下:第一,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


·一、有债务的被告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如何处理?
      一、有债务的被告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如何处理?放弃遗产继承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债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其所留有的遗产无人继承......


·一、父母出资子女买房归属方是谁?
      一、父母出资子女买房归属方是谁?父母出资子女买房归属方到确定需要分具体情况如下,(一)父母全出资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


·用信用卡诈骗1万判几年?
      目前,随着网络时代的迅速发展,各项网络信息诈骗案不断崛起,而信用卡诈骗也属于其中之一。现在这个信息时代信用卡已经成为一种非常广泛的付款方式,......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子女所有的约定,能否排除在后形成的债权强制执行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该约定虽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但该房屋作为夫妻二人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在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