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 一、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
  型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和运营体系,一般都具有投资部门负责寻找项目调查项目和投资项目,风险控制部门严格把关投资部门递交的项目,仔细的审查,然后有基金部门的决策进行最后的评审。国内大型的投资机构把关都比较严格,最后决策投资的项目一般在20%左右。如果再详细的运营没有办法知道,因为这个是每个公司的机密了。
   二、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基金业协会在《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里明确,对私募管理人经营范围的描述,除了“基金管理”以外,还可以使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体现私募基金管理特征、及管理基金类别的相关字样。
  那么私募管理人在设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时,是否只能使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字样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对于已经通过法律意见书的私募管理人业务范围按照地区划分进行了不完全统计(统计表格见文末附表),发现了有很多不同的表述,如“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等,有的还写明了投资领域如“医药、医疗服务项目投资管理”。
  因此,私募管理人在设定经营范围时,应该尽可能使用基金业协会给的规范性表述。当需要用其它词汇进一步体现私募管理人的业务范围时,需要和当地工商登记部门沟通,以确保拟定的经营范围得以顺利登记,明示在营业执照上。
  需要注意的是,基金业协会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特别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尤其是不得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因此,私募管理人的经营范围,不能包括前述内容,这是基金业协会要求私募管理人经营范围应该具备的消极条件,也要引起重视。
  由上文可知,虽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大概的运营模式是一定的,但是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的具体内容则是公司的机密,并不能被外人知道。在本文中,我们也为您简单的介绍了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您可以进行一个简单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能变更吗?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能变更吗??房产还在按揭离婚能变更吗?可以变更,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


·买卖合同中诉讼管辖可以约定吗?
      一、买卖合同中诉讼管辖可以约定吗?买卖合同诉讼管辖是可以约定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哪些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哪些方式使用土地的同时我们需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当然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出让的,当前有很多人都会把自身用不到的土地进行出......


·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什么?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不需要进行补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


·传唤犯罪嫌疑人需要有什么证据吗
      传唤犯罪嫌疑人需要有什么证据吗派出所传唤没有证据是不可以的,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婚的认定标准是:1、与配......


·遗赠人死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认定有优先权吗
      遗赠人死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认定有优先权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事业单位醉驾能不能不开除公职
      事业单位醉驾能不能不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诈骗定罪金额必须找被害人吗
      不是的。1、公诉案件中,由检察官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诉讼,而不是以被害人要求追诉为条件。2、被害人的指控只是证据的一种,如果其他证据足以认定犯......


·电气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 根据国家规定
      电气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根据国家规定法律法规的电气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是要在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下,确保电气安装工程的质量,保证施工......


·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呢
      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呢一、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起诉日常生活中,一个人向亲戚、朋友借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欠钱不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