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1岁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责任吗

21岁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责任吗?酒店提供的是服务性行为,以向旅客提供与收费相应的住宿环境和服务,来获取旅客付出的报酬。酒店与旅客之间的关系符合《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该条规定,酒店和刘某之间是合同关系,应当适用合同法律规定来调整。《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任何旅客入住酒店时,都不会希望自己的人身、财产在入住期间受到侵害;任何酒店在接待旅客时,也不愿意出现旅客的人身、财产被侵害事件,以致影响自己酒店的客流量。因此,根据住宿合同的性质、目的和行业习惯,避免旅客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就成为此类合同的附随义务。按照收费标准的不同,各个酒店履行合同附随义务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但必须是切实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履行最谨慎之注意义务,在自己的能力及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旅客不受非法侵害。住宿合同一经成立,无论酒店是否向旅客出具口头的或者书面的安全保护或承诺,合同的附随义务都随之产生并客观存在。
  自客人登记入住酒店起,客人就与酒店形成了以住宿、服务为内同的合同关系。在此合同中,酒店除应履行向客人提供与其五星级收费标准相应的房间设施及服务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保护客人人身、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的义务。客人是在酒店内被犯罪分子杀害的。由于刑事犯罪的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和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作为酒店来说,尽管认真履行保护旅客人身、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的义务,也不可能完全避免此类犯罪事件在酒店没发生。因此,一旦此类犯罪事件发生,不能以酒店承担保护旅客人身、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的合同附随义务,就一概认为酒店负有责任,具体情况必须具体分析。对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根据罪责自负的原则,必须由犯罪分子承担刑事和民事的法律责任。酒店能证明自己确实认真履行了保护旅客人身、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的合同义务后,可以不承担责任。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酒店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以致使旅客陷入危险的环境,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应当指出,酒店依法只对其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旅客被害及其财产被劫的损失,必须由杀害旅客的犯罪分子承担。而且,作为旅客,时刻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是其在订立住宿合同后应当履行的合同附随义务。旅客未能充分了解和利用酒店提供的安全设施,以至给犯罪提供了条件,在履行合同附随义务中也有过失,因此可以酌减酒店的违约赔偿数额。
  酒店一般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只要酒店方在此次杀害行为中没有过错,换句话说也就是酒店方尽到了一定的安全保护义务和措施,那么酒店方就不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21岁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责任吗?具体案件必须要具体分析。酒店在与旅客签订合同之后便具有采取一定的保护旅客安全措施的义务,旅客在酒店遇害的主要责任当然需要由作案人承担,但是酒店是否承担过错责任取决于酒店在旅客入住过程中是否履行了保护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在社会生活的进行过程当中,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自身权力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失误,从而造成公民的个人损失,这时候就需要申请国家赔偿,那......


·一、租客拖欠房租如何处理?
      一、租客拖欠房租如何处理?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1、首先房东催缴房租,租赁双方协商解决。可能租客确实暂时有资金问题,房......


·代履行行政强制执行怎样办理
      代履行行政强制执行怎样办理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


·一、醉驾撞死人一定要坐牢吗?
      一、醉驾撞死人一定要坐牢吗?醉驾撞死人,属于过失犯罪,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是会坐牢的。一般情况下还要结合其在该次事故当中的责任,才能最......


·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过户费用
      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过户费用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1、关于营业税......


·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可预防合同纠纷
      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可预防合同纠纷一、依法严格签定劳动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讲,合同分有效、无效、效力待定三种情形,而法律对有效合同的保护最为严格......


·被非法集资骗了怎么办
      集资和诈骗的这种活动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而且国家基本上每一年都会将一些涉嫌非法集资的公司和单位,通过公共媒体向我国公民进行宣布。除此以外,现......


·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吗
      在众多案件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的情况,那么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吗?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实刑事案件申诉,然后才能判断......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什么?
      医疗行业是一直都被看好,因为它除了为社会大众一定的疾病治疗与健康保障,受社会的广泛的尊重此外,这其中也具有十分大的利益。这巨大的利益使得一些......


·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是因人而异的,需要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计算。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