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邀请招标文件范本怎么写?

邀请招标文件范本怎么写?
  
  招标实际上是一种竞卖的贸易方式。这与一般的交易方式有所不同,招标的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其中邀请招标的招标时间较短且所需要的经费比公开招标少,那么邀请招标文件范本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邀请招标文件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邀请招标文件范本
  
  邀请招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方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纪要)的所有内容后,我方同意招标文件,愿意以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承担上述项目的任务。
  
  2、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本项目的土地调查、成果复查工作。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实施土地调查、成果复查工作,如确需要变更技术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5、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招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的行为。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日 期: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邀请招标文件范本怎么写的相关资料,邀请招标虽然减少了一定的时间和成本,但相对于公开招标来说公开性较低,可参考的对象较少,且公正性较低,需要招标者更加严格公正对待。警戒“人情标”。如对此疑问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询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单位非法雇用童工哪个部门管
      单位非法雇用童工哪个部门管如果有单位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


·为子女抚养权复婚又离抚养权怎么判?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感情破裂,最后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感情问题,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他们不仅要面临着分割财产的问题,还要......


·一、确认婚姻无效属于非讼还是诉讼案件?
      一、确认婚姻无效属于非讼还是诉讼案件?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当......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有哪些1、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经济纠纷一般开庭几次
      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单独一审只开一次庭即可定案。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


·去哪里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去哪里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在实际中,如果受伤程度较深的,那么还需要在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直接跟拿伤残赔偿挂钩。不过,实际中要没做过......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分为出口合同的履行和进口合同的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因其具有跨国性而比国内贸易合同的......


·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
      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按照5年以上或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决。非法收购、运输、出......


·医院合同工毁约按照辞职流程不支付违约金吗
      医院合同工毁约按照辞职流程不支付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医院合同工违约金是不要赔付的,只需要在离职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额外地赔付......


·苏州社保补缴基数是什么意思?
      苏州社保补缴基数是什么意思?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