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即为合同生效时间,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合同的生效时间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的无效的情况
  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虽已订立,但在法律上不发生任何效力。按照不同的因素来划分,合同的无效有以下几种形式:
  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根据不同的原因来划分,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法定无效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一旦出现,则合同无效。各国的保险法通常都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保险合同无效。
  1、合同系代理他人订立而不作申明。
  2、恶意的重复保险。
  3、人身保险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死亡保险。
  4、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已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年龄限制。
   三、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合同的区别
  1、全部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全部不发生效力,以上讲的那几种情况就属于全部无效。
  2、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中仅有一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如善意的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但在保险价值限额以内的部分仍然有效。又如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与保单所填写的不符(只要没有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保险年龄的限度),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给付保险金额,这也是部分无效。
  一般来说,人身保险合同是要连续缴纳的、有一定年限的,所以当我们向保险代理人提出申请投保、代理人同意签发保险单并且缴纳第一笔保险费用后,该人身保险合同即成立。此时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有义务承担赔付责任。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相关问题,我们要参考合同法和保险法,所以违反合同法该人生保险自然无效,如果违反保险法比如超额缴费等也属于无效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有哪些程序
      听证会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程序一、听证会是什么意思?具体来说,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


·自留地怎么转让才合法?
      自留地怎么转让才合法?一、自留地怎么转让才合法?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协商......


·离婚后轿车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的私人财产?
      离婚后轿车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的私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


·怀远信息公开途径有哪些?
      怀远信息公开途径有哪些?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


·审查起诉时限计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时限计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


·交强险什么情况下是免责的
      交强险什么情况下是免责的(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


·一、继承前放弃继承的效力是什么?
      一、继承前放弃继承的效力是什么?在我国继承的开始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时,而根据《继承法》第25条、《继承法意见》第49、51条的规定,在......


·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当事人在依法签订合同时会在合同内容中约定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如果合同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就必须支付违约金......


·小区丢车,物管是适格诉讼主体
      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原告作为小区的业主,其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丢失,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损失。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


·劳动争议诉讼怎么举证
      劳动争议诉讼怎么举证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政策的内容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政策的内容一、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可以吗1、土地法中明确规定改变用途的条款: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