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讨债是否合法?
目前注册的“讨债公司”一般以信用征信公司为名,处理次级债务,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让问题,是合法的。一般来说,他们也不叫讨债,叫“商账催收”,受托帮忙讨债的人即“商账催收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二、委托他人讨债是否合法
他人能否拿着自己的欠条及委托书去帮自己讨债?我认为,在民法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虽然受托人与欠债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受托人持有债权人的委托书,说明其持有的“借条”等债权凭证有合法的来源。因此,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帮自己讨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三、委托合同约定的部分条款是否有效
在委托讨债的合同中约定“商账催收不能使用武力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讨债,如有这样的行为则与委托人无关”此条款的效力如何?
委托合同中虽有这样的约定,但并不能完全摆脱因“以非法讨债给债务人造成伤害”的法律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中的约定只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对于合同之外的人没有约束力。从另外一个方面讲,做出这样的约定,说明你已预料到受委托的人对于债务人可能采取非法手段索债。如果你对受托人非法讨债的行为确实不知情,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但还是存在民事责任的风险。
四、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同意将________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小写:US$)__________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英文):________
地址(英文):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
二、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项的处理
1、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遵循“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即被委托人没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佣金;
2、如追回欠款,国外律师或追帐公司收取佣金比例为______%;
3、对被委托人赔付前先行追讨产生的费用,由被委托人垫付;
4、如被委托人赔付前从债务人处追回欠款,被委托人先按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应赔款额赔付委托人,然后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佣金、追讨费用和追回款收入;
5、对被委托人赔付后产生的追讨费用,由被委托人和委托人按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如追回欠款,佣金和追回款也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
6、对被委托人承保责任范围内损失的未赔部分或承保责任范围外的损失部分,追讨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如追回欠款,佣金也由委托人支付。
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包括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报关单、商品质量检验证书和买卖双方往来的重要函电以及委托人对案情的说明。此外,委托人还需填写英文《追讨委托书》一份;
2、自本委托书生效后,委托人不得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与其达成任何还款协议;当债务人与委托人联系时,委托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被委托人;
3、被委托人应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通报委托人;
4、在对债务人的追讨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如仲裁或诉讼时,被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共同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5、自本协议书签字后十五日起,委托人收到有关该债务项下的任何还款均为被委托人追回款;
6、追回款应由债务人或被委托人的律师直接汇入被委托人帐户;被委托人在收到追回款一个月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扣除追偿费用和佣金后将余额汇往委托人帐户。如债务人将还款直接汇往委托人帐户,委托人应立即通知被委托人并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在收到还款一个月内,将被委托人应得的追偿收入、已垫付的费用以及国外律师或追帐公司应得的佣金汇往被委托人帐户。
四、违约责任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委托人提供伪造的文件,或隐瞒事实,或在被委托人接受委托后,委托人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签署还款协议,由此影响被委托人查明案情或影响追偿效果,其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2、如果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偿,损害委托人利益,其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
五、生效时间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人自本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撤案要求。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被委托人(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要是债权人需要委托他人讨债的话,建议此时不要委托什么讨债公司,这些公司很多时候都是通过一些非法的手段来讨债的,弄不好还会将债权人陷入困境。若只能通过委托他人的方式来讨债,建议找正规的债权债务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相信事情能够得到比较好的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涉黄有了行政处罚还会二次传唤吗
不会,如果没有当场拘留,再传唤处理的可能性不大。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
·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决定机关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决定机关有哪些(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
·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
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有哪些一、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有哪些?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有以下几点:1、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
·法院执行局不作为怎么办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
·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应及时全额发放员工的工资,如果单位克扣员工的工资,侵害了员工的利益,员工可以向相关的部门进行投诉。但并不是所有单位扣除员工......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公司注册有明确说明,公司注册资本,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
·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
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我国国家赔偿法效力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是国家制定的专门维护公民权利的一部特别法,原先是没有单独制定这一部法律的,它仅仅是《民法通则》里的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现在国家赔偿法......
·一、员工主动离职年终奖还需要发放吗?
一、员工主动离职年终奖还需要发放吗?不需要发放,如果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年终奖的享受没有明确约定,就要看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有无相应的规定。......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在农村得到批准获得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利就需要及时到土地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才能在法律层面上得到真正的权利以......
·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教唆本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进行犯罪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秩序,也给被教唆人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此时成立教唆犯的,就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罚。那么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