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的处理方法

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的处理方法(一)、《刑法》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该规定将“交通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加重情节。(二)、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构成自首,但应以“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为基准,对其自首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行为人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仍可成立自首情节,理由如下:1、《刑法》总则规定的自首制度,应对刑法分则各罪符合自首成立要件的情形普遍适用。2、“交通肇事后逃逸”和“投案自首”是在两种主观故意支配下实施的两个独立行为,应分别进行法律评价。3、对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交通肇事逃逸者适用自首,有利于鼓励肇事者主动投案,悔过自新;同时,有利于在最短时间内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及时赔偿被害方,使案件得以及时侦破、审结,节约司法资源,符合刑法立法本意。(三)、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或者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者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被告人,除了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或者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者以外,一般均应依法从宽处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且取得谅解的,亦应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上文我们从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等方面给出了司法机关对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的处理方法。从法律条文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交通肇事逃逸比不逃逸要严重的多,而自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逃逸带来的严重后果。一方面如果因一时的糊涂在出现交通事故逃逸后,应及时自首,另一方面,出现交通事故后不能心存侥幸,要积极采取措施减少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有没有时间上限?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有没有时间上限?没有时间上限,需要结合实际的误工时间而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能否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法经〔2000〕24号)中明确: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


·关于骨折算几级伤残的?
      骨折在骨科中算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而这种一般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是工作时的一点不注意而导致的,如果想进行索赔的话,就得想鉴定所得的骨折是哪一类,......


·强制执行抚养权措施有哪些?
      强制执行抚养权措施有哪些?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


·经济嫌疑人被二次退侦的原因一般是什么?
      一、经济嫌疑人被二次退侦的原因一般是什么?经济嫌疑人被二次退侦的原因一般是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足。(1)退回补充侦的原因可能是侦查机关(部门)......


·一、承租人私下转租出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是否合法?
      一、承租人私下转租出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是否合法?承租人私下转租出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是合法的,承租人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的,如租赁合同允许转租或者取得......


·对于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吗?
      对于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吗?对于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


·一、买房反悔违约金怎么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一、买房反悔违约金怎么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赔偿,但......


·湛江农民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为了规范约束公民的一些行为,我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征收社会抚养费。这项政策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色彩,也是对一些不按照法......


·房子写小孩名字离婚房子归谁一方面
      房子写小孩名字离婚房子归谁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城市房......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几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几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一次,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