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加班工薪(加班费)的劳动仲裁宝典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的规定中首先明确了3种加班情形: 超时加班; 休息日加班; 法定休假日加班
另外该法条还明确了3种加班情况发生后,是支付加班费还是补休,具体如下:
超时加班: 不能通过补休来弥补,必须通过支付加班费来处理;
休息日加班: 必须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才应支付加班费;
法定休假日加班: 不能通过补休来弥补,必须通过支付加班费来处理;
实践中,好多企业单位通过补休或者通过抵消请假来处理加班,在超时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情况下违法的,和不正确的,这个需要您注意.
一、如何计算加班工资问题
1、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
2、计算加班工资的时间标准
加班工资都是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来计算的,因此要计算加班工资首先要算出小时工资。自2008年1月3日起,月标准工作天数为 21.75。
具体计算公式为
月工资性收入÷ 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150%(或者200%或者300%)
3、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工资。
(1)计件工资也有加班费
计件工资的加班工资的计算。超过每天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而完成的计件任务,单位已经支付了100%的工资,但是没有支付额外的50%(或者100%或者200%),这种情况下计算加班工资应该将该部分补充支付给员工。
(2)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情况下的加班
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单位实行这两种工作制度必须进行劳动部门的审批,如果没有审批仅有约定是不能实行的。
综合工作制一般是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的,是否存在加班也是以这个周期的总工作时间和标准工作时间相比较多出的部分按照加班计算。
不定时工作制主要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较宽松,一般很难计算和统计加班时间。
但单位如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则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即: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审理要求加班工资案件的做法
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在审理劳动者加班工资案件中,一般采取严格审理态度,也就是对于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比较高,按照我们代理案件所总结的经验来看,主要有下列三点:
1、劳动者需要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 这个一般需要考勤表,考勤纪录单等,单位能认可的一些事实证据.
2.劳动者需要证明有加班是由单位所安排或者同意的. 比如加班审批表,加班通知单,加班确认书等.
3、劳动者需要证明加班计算的方法.这个问题我们在上一条谈过了,这里就不说了.
在一些不正规的企业里,加班均采用口头的通知,发生争议后,单位则矢口否认,导致劳动者举证困难,好多劳动者在仲裁中提到一些证人或者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答案是可以,但是是否可以被仲裁委或者法院采信,则是一个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只有证人证言,录音等,在对方否认的前提下,一般很难被采信.所以在类似案件中,如何取证和质证则是至关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哪些条件下会构成正当防卫
人生来就有保护自己的本能,所以我国法律承认自卫权并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来保护公民的自卫权。但是行使自卫权可能意味着伤害别人,所以认定正当防卫是......
·行政执法的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执法的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
·伤残鉴定还没做可以上班吗
可以上班。因为上班不影响伤残鉴定,也不影响赔偿。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如何规定的?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第二款所说的除斥期间1年是指提出的时间,而根据第十八条第三款“工伤认定申请......
·盗掘古墓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盗掘古墓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盗掘古墓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规定盗......
·轮奸中止犯罪自首判几年?
轮奸中止犯罪自首判几年?轮奸中止犯罪自首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
·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项的问题,而“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已成为广大承包单位面对的一大难题。目前......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
·抚恤金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抚恤金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抚恤金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抚恤金是不可以转继承的,抚恤金并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抚......
·民事诉讼法应当回避情形有几种
民事诉讼法应当回避情形有几种一、民事诉讼法应当回避情形有几种1、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
·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过户费用
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过户费用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1、关于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