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1、单位缴8%个人缴4%
办法规定,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办法规定,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同时规定,职业年金基金必须与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保证职业年金财产独立性,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2、退休后可按月领取
办法还指出,当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关于领取,办法规定了三种条件:一是退休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二是出国(境)定居人员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是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有关规定如上。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职业年金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其中,用人单位承担百分之八,劳动者承担百分之四,劳动者的部分有用人单位代为扣缴。退休之后可以像退休金一样按月领取。如果劳动者去世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一、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但是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民法典》第四......
·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是什么?
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是什么?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
·对于上下班途中不算工伤吗?
对于上下班途中不算工伤吗?具本是否算工伤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定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
·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
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一、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交强险不能退,其它的商业险可以随时退险,但是有要求: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保险期内;......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对于土地使用证,相信您最熟悉不过了,买房子必不可少的除了房产证就是土地使用证了。如果需要土地使用证作为证据的时......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申请离职的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申请离职的,原则上需要履行通知的义务,即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单位自己要离职,这样单位早做准备,也不会因为有员工离职,而造成经济......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一般来说,户口不在本集体,是没有拆迁补偿款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需要具体看当地政策规定。农村房屋拆......
·欠条和借条哪个失效期久?
欠条和借条哪个失效期久?欠条和借条的失效期是一样长的。所谓的有效期其实指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就借条和欠条而言,也是有相应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是......
·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罚 醉酒后驾车怎样处罚
在酒驾里面,严格来说是区分为了两种不同的情况,包括饮酒后驾车与醉酒后驾车,此时饮酒后驾车的情况要比醉驾轻得多,那在处罚方面自然对饮酒后驾车的......
·劳动者拿年薪还扣事假工资吗?
劳动者拿年薪还扣事假工资吗?一、劳动者拿年薪还扣事假工资吗?需要根据所请的假类型来计算工资。如果请的假属于事假,则事假期间不算出勤,平均日......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一、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上班的楼道摔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