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及理赔技巧
1.凡没有违规驾驶,没有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同意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都可简易处理。也就是说可以私了。
2如果有人受伤,或者机动车损伤严重的交通事故,报122,报保险,有人员受伤不要擅自急救,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伤员。
3.要保护好现场,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3.肇事后千万不要逃逸,构成犯罪逃逸要加刑的,要知道即使不构成犯罪,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免赔的。
4.发生交通事故手里缺钱也不要害怕,抢救费先由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5.等交通队认定事故责任.
6.赔偿调解或者诉讼.
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这样做:
1、立即停车。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并打开紧急灯,如夜间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记下对方的车牌号,以防止对方开车逃逸。
2、抢救伤者。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造成人员伤亡的,首先要做的是尽可能地抢救伤者,这既是对伤者生命权的重视,也是对责任方自己利益的维护,即通过降低损害后果以减轻对相关责任的承担。当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尽快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可以选择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
3、及时报警。报警时,应当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伤亡情况、有无危险品、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如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案或者告知交通警察。当然,发生以下两种情形的交通事故依法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而不必报警:(1)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2)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
4、保护现场和收集证据。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尽量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遗留的痕迹、散落物等不能随意挪动其位置。即便是为抢救伤者,也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千万不要不作任何标记就擅自将事故车开动驶离事故现场,送伤者去往医院。当事人在警察到来之前,可用绳索等设置警戒线,以保护好现场。条件允许的话,应当及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以保留证据,同时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证件以证实对方的身份。此外,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发生的目击者作证,请求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如目击证人在另一辆行驶的车中,则需要快速记下其车牌号码。其他还需记下的事项包括交通方向、交通灯的信号、行车线、交通标志及碰撞位置等,最好是还能用纸画出交通事故发生的草图。
5、看管财物。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忙于处理事故,抢救伤员等,往往会疏于对车载财物等的看管,因而致使财物被盗或者毁损,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等做到妥善看管也是十分必要的。
6、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且应积极配合协助交通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通知保险公司。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
8、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撤离现场:(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警勘察现场完毕之后,事故当事人撤离现场;(2)、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或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现场,以恢复交通秩序。
汽车保险:应知道的理赔常识和技巧: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理赔流程:
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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