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有哪些种类?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有哪些种类? 一、民事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种类?
  民事诉讼代理人因产生的原因与基础不同,可分为:
  (一)委托代理人,即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其代理权限依当事人的委托授权而定。委托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二)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代理权的人。这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而由法律作出一定的条文规定。法定代理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如亲属关系,监护关系等。法定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三)指定代理人,即为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人的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理其进行诉讼的人。指定代理人的权限依法院指定范围而定,是法定代理的补充。在海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一)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二)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三)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四)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五)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
  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综上即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有哪些种类的介绍,由此可以看出,民事诉讼代理人根据产生的情况不同,共有三种,每一种代理人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是有所差别的,但是都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另外,诉讼代理人行使的权限不能超过规定的范围,否则后果由自己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债权......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要对房产进行过户的话,一般到当地的房管局直接进行过户就可以了,整个过户的流程也比较简单。不过提前了解一下生活中夫妻离婚房......


·一、天津劳动合同签订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天津劳动合同签订范本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甲方(单位名称):......


·租房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租房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从性质上属于......


·抚养费的给付
      抚养费的给付,对于有条件的父或母,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


·离婚抚养权分配方式由谁决定?
      离婚抚养权分配方式由谁决定?一、离婚抚养权分配方式由谁决定?离婚时抚养权的分配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决定,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决定。法院判......


·新换工作未满一年有年假么
      一般没有。到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当年度年休假按照在新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不足一天的部分......


·商标变换是什么样的流程
      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分两步:第一步:商标查询。根据客户提交的商标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给予专业的查询,依据查询的结果,给予客户需申报商标注册可......


·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可以吗?
      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如果另一方选择同意抚养子女,则今后子女有对方抚养,你只需按时交付子女抚养费即可。但如果夫妻双方均选择放......


·无偿租赁合同税务局认可么?
      无偿租赁合同税务局认可么?一、无偿租赁合同税务局认可么?认可,无偿租赁合同在税务部门的认定上只要交纳相关税费就不存在问题,具体的税费有:......


·一、餐饮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一、餐饮劳动合同怎么签订?应当双方协商来签订,在签订时应当注意下列情况: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