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法申请失效的时间限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申请失效的时间限制是什么?《民法通则》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l)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失的。”
  《民法通则》137条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通则》147条规定:“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135条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在立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经上级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146条规定:“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15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的申请时间对于民事诉讼来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如果当事人未在申请诉讼时间之内提出申请,导致民事诉讼法申请失效的问题,一定会影响当事人的财产或人身权益。因此,希望您可以在遇到民事诉讼的情况时,充分了解事件的性质,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决定可以复议吗?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决定可以复议吗?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决定不可以复议,我国法院当中规定可以进行民事诉讼,但是不能够进行行政复议,我不会《劳动法》第8......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是什么呢?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是什么呢?这是许多建设承包人想要了解的问题。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有营业执照、生产资质、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银行开户证明等。发......


·公司贷款通过购销合同可以借到款吗?
      公司贷款通过购销合同可以借到款吗?一、什么是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


·法定的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哪些
      法定的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哪些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


·聚众斗殴中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聚众斗殴中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在聚众斗殴这种性质比较恶劣的案件当中,确实也发生过聚众斗殴当中的其中有一方停止了这种行为,并且有一部分是建立在......


·医患双方和解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患双方和解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双方的和解,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中有明确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


·患病婴儿遗弃应当如何处理
      随着我国二胎政策开放,现在有很多夫妻会选择多生育几个宝宝,但是有些孩子生下来就要患有先天性的疾病,有些夫妻因为没有多余的资金去医治而选择将患......


·在我国起诉离婚一定要分居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一定要分居吗?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看你们感情是否破裂,并不是一定要分居两年,只是说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侵权专利权的诉讼时效多长?
      新技术的发明可以申请专利。申请后受国家专利保护法保护。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长?专利纠纷的时效期限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悉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