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有土地上的营业用房拆迁有哪些补偿?

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规定:“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因此,你可根据《通知》规定和当地政府的有关具体规定,与拆迁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以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规定,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

    对这类房屋的拆迁,按照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计算;拆除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出租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并在扣除该款后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权人给予补偿;拆除不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出租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将补偿款给予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这是法律规定对非住宅房屋按照货币补偿进行的规定。

    按照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之规定,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补偿款与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结算差价。

    以刘女士之房屋为例:如果该地区的营业用房(即非住宅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是每建筑平方米8000元,刘女士的营业用房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后每平方米是600元,如果以货币补偿:则该房屋的补偿款按照法律规定计算方式为:

    补偿款总额=该房屋原建筑面积53平方米×该房屋市场评估价8000元/平方米= 424000元;

    给所有权人的补偿款=53平方米×600元/平方米=31800元

    给使用权人的补偿款=补偿款总额-给所有权人的补偿款=424000元-31800元= 392200元。

    如果补偿形式是以房屋补偿,则补偿的方式是以424000元的标准购买拆迁人提供的商品房,产权归刘女士私有,房屋可以由蔬菜店继续承租,不过,双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关于租金的确定应当按照该条款之规定由双方议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一方不履行怎么起诉
      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一方不履行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程序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


·顶替他人酒驾如何进行处罚?
      顶替他人酒驾如何进行处罚?顶替他人酒驾的处罚是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是否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是否聘请律师是个人自由,并不是诉讼必须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认为可以当庭正确引用法律,清......


·婚内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范本是否有法律效力?
      现在有不少人都喜欢未雨绸缪,在婚姻存续期间,甚至是夫妻感情非常好的时候,协商书写一份婚内协议,然后对婚姻中一些问题进行规定,比如说离婚的时候......


·离婚申诉需要什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申诉需要什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


·经济纠纷会被拘留多久?
      嫌疑人被判拘役多久放人?经济纠纷会被拘留时间按照最终的处罚决定,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的......


·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中断后债务人还需要履行债务吗?
      一、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中断后债务人还需要履行债务吗?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中断后债务人还需要履行债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


·检察院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批捕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批捕后怎么处理?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农村的房屋大多都是小产权房,而小产权房最大的缺点便是不能进行买卖,但是及时这样还是有人希望在农村可以有一套可以长期居住房屋。或许当时是邻里关......


·户口本复印件可以登记结婚证吗
      不可以。结婚登记需要带上本人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没有户口本,可以找村委会开户籍证明。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