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的查询在生活中困扰了不少普通的大连上班族。单位为你交
一、大连五险一金查询方法
基础知识:“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常说的社保;“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一)大连五险一金查询之个人社保
1、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热线:12333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大连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3、登陆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二)大连2016年五险一金查询之公积金
1、登陆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选择“个人业务查询”,查询项目包括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缴交明细和公积金贷款试算、贷款账户信息、还款试算、还款计划及其他房改资金等信息。
2、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按照电话提示进行相关项目的查询,查询过程中需按照电话提示输入账号和密码等信息。查询项目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查询、个人公积金单位账户查询。
3、使用公积金联名卡查询,可以登陆银行个人网银账号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ATM查询、CTM查询和电话银行查询。
4、携带个人身份证,前往大连各公积金办事窗口,办理个人公积金查询业务
二、大连年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1、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18%,个人8%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8%,个人2%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单位0.3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单位0.2%,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单位1%,个人1%
公积金缴存比例: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单位、个人各15%;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0%。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形式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的新职工,可继续执行单位25%、职工15%的缴存比例;大连开发区职工继续执行单位18%、职工14%的缴存比例。
2、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我们指出,从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了解到,2014-2016年度,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超过24609元的,以24609元作为月缴存基数;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我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月缴存基数。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我市自1995年开始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从1995年至2013年期间11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由1995年的220元调整到2013年的1300元。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调整为13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0元调整为12元。
另外,根据国家规定,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工资额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政策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加班费、已扣个人应缴社保和已扣个人应缴公积金均属于公司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大连五险一金查询的办法分为线上线下,方便不同年龄层次的市民。按照国家的规定,个人以及公司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共同构建国家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了公司的利益的同时对公民自身的权益也是一种强有力的护航。国家的社会保险体系在生活中保障了我们的基本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的稳定秩序、促进社会公民福利增长,保证社会的公平公正。提醒您,缴纳社会保险,保障您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怎么处罚的呢?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合伙企业股东人数怎么要求的?
合伙企业股东人数怎么要求的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是犯法行为吗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应依据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离婚共同债务怎么还2023
离婚共同债务怎么还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
·在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在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形,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实际中还会出现原债权人后悔转让债权,要求撤......
·商标续展类别写错了可以更改吗?
商标续展类别写错了可以更改吗?是可以的;1、撤销商标注册申请由于网上申报不递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料的,因此关于申请人信息的修改是不能通过更正......
·法律上正在预备犯罪什么意思
法律上正在预备犯罪什么意思犯罪预备,是指在实施犯罪前进行的准备工作。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二、构成......
·什么是一般自首,什么是特别自首
自首属于我国法定的量刑情节,如果能够认定犯罪分子存在自首情节的话,那么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会适当的考虑,然后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自首,我国具体......
·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当我们进入一家公司工作时,就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上会包含很多的内容,社保就是其中的一部分。那么,在合同到期之后,社保怎么办呢?就和您......
·剥夺继承权遗嘱公证无效有哪些情形
剥夺继承权遗嘱公证无效有哪些情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