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证据三性待证事实如何认定? 不管是什么?

证据三性待证事实如何认定?
  
  不管是什么案子,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都要以证据做为定案的基本条件。证据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特征,很多时候,案件中存在待证事实。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待证事实,根据证据三性待证事实如何认定?我们采集了相关法律知识,我们一同做个简单了解吧。
  
  一、待证事实有何特点?
  
  待证事实,又称证明对象,是指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且需要通过证据予以证明的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具体事实。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中有些需要通过证据予以证明,而另一些则无需证明,前者为待证事实,后者则为无需证明的事实。因此,待证事实是相对于无需证明的事实而言的。
  
  在民事诉讼中,待证事实是指当事人的主张事实经要件事实的涵摄反映在程序上的具体事实—主要事实和推导出主要事实的间接事实。既包括积极要件事实反映在程序中的具体事实,也包括消极要件事实表现在程序中的具体事实。待证事实作为裁判者认定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过程中的认识对象,理论上应是过去发生的案件的客观真相,但在具体案件中,不论对于经历者还是裁判者而言,在认识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中间隔着一条无法逾越的时间流动之河。真正作为裁判者认识对象的“事实”,已经不是当事人主张的生活意义上的具体纠纷事实,而是经过民事实体法律规范“格式化”之后的案件具体事实,是在实体法律规范要件事实涵摄下形成的当事人主张的案件相关事实的法律命题表现形式。
  
  二、就待证事实,如何判断证据三性?
  
  证据被誉为“诉讼之王”。认定事实应从证据三性入手,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判断,以利于正确适用法律。
  
  (一)合法性判断
  
  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1、证据形式应当符合诉讼法的法定分类。
  
  2、取证主体要适格,取证方法和程序要合法。
  
  (二)真实性判断
  
  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1、利害关系规则。如果证据与结果或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通常会影响到言辞的真实性。
  
  2、生活逻辑规则。若言辞证据存在因果时序逻辑错误,则内容真实性存在疑问。
  
  3、相互印证法则。若证据之间内容吻合、细节一致,则称能够相互印证,其真实性显著增强。比如传来证据最好由原始证据来印证。
  
  4、仅就言辞证据而言,距发案时间越近,其真实性越强。
  
  (三)关联性判断
  
  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关联性证据包括定罪证据和免罪证据两种。定罪证据与事实之间是内在的直接的关系,而免罪证据与事实之间则是外在的间接的关系。例如死刑案证明标准更严格,要求“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1、先前类型行为,如“前科行为”,不得作为定罪证据,但可以作为量刑证据。
  
  2、品行证据,不得作为定罪证据,但可以作为量刑证据。
  
  3、表情证据,既不得作为定罪证据,也不得作为量刑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待证事实简单来说就是需要用证据证明的事实。法院要根据证据三性待证事实做出认定,确保事实真实有效,能够反映案件情况。在证据三性运用过程中,法院要从实质和形式两方面入手,对待证事实做出判断。对于符合真实性、关联性和客观性的待证事实,就可以当做有效证据使用。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构成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


·仲裁委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
      仲裁委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一、仲裁委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仲裁委是没有任何权利进行撤销的;《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


·私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流程是什么
      私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程序,否则可能会导致无法解除劳动关系,引起法律纠纷。然而很多私人企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流......


·离婚房产不分割弊端有哪些?
      离婚后关于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往往会出现很多分歧和争议。而夫妻共同财产上,房产的经济价值又占很大的比重,房产的分割支配也是人们争议的重点。但也......


·因失职造成损失怎么判
      不一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这需要区别对待: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多久,自愿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也就是协议离婚,这是一种比较简便、快捷的离婚方式,同时也是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候的首选。但即使在协议离婚中也是要实际办理......


·年嘉兴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年嘉兴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嘉兴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一)嘉兴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医......


·房屋买卖担保人的责任有什么?
      房屋买卖担保人的责任有什么?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


·一、交通事故护理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护理赔偿标准怎么确定?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