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有哪些
国有企业指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并为国有企业所有,依法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这是对国有企业从本质上下的定义。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来,资本全部为国家投入指的是国有独资企业,而国家投入则是国有控股企业。控股并不是指50%以上,而是在所有参股投资商中,所占股份最高。
二、国有企业具有企业的基本特征:
1、国有独资公司的出资主体是单一的,也就是说,股东只有 1 人。一般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是国家授权的部门。
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和监事会,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依法对公司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由于这种公司的股东是单一的,所以公司只设董事会、经理等。董事会成员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和更换。董事成员还应有公司职工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3、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权利行使有一定的特殊性。如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依法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权转移手续。
三我们说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除上述定义中所明白揭示的以外,其特殊性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虽然也有营利目的,但也有非营利性目的,或者说它不以营利为唯一目的。国有企业要执行国家计划经济政策,担负国家经济管理(调节社会经济)的职能。对于有些重要行业和产品,明知在一定时期内不能营利,也要、或者说更需要国家投资开办企业,而等到以后其经营能够营利或盈利率较高时,民间社会愿意投资了,这时国家倒往往可以减少投资,甚至退出这些领域。
2、国有企业虽然是一个组织体,但它只有或主要为国家一个出资人。这不同于合伙、合作企业和一般的公司,也不同于私人独资企业。国家作为企业出资人,一般并不由最高国家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中央政府)直接进行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而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分别由各级有关国家机关或其授权部门,代表国家所有权人负责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
3、 国有企业同所有其他企业一样都必须依法设立,但它们所依据和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
(1)国有企业依据和适用国家制定关于国有企业特别法,虽然它们也适用一般企业法的许多一般性规定。国有企业法同一般企业法比较,在企业设立程序、企业的权利义务、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关系等方面,其规定有所不同。
(2)国有企业设立的法律程序较其他企业更为严格、复杂。国有企业往往享有许多国家给予的政策性优惠和某些特权,如某些行业经营的垄断性、财政扶助、信贷优惠以及在资源利用、原材料供应、国家订货和产品促销、外汇外贸等方面的优惠、亏损弥补和破产时的特殊对待等等。但同时它也受到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政策性限制,承担许多特别的义务,如必须执行国家计划、价格权限制、生产经营自主权的限制,要优先保障国家和社会需要,满足国家调节经济的要求,有时利微或无利也得经营等等。
(3)国家对其他企业的管理,主要是制定其组织和活动的一般规则,要求其守法和照章纳税,而对于国有企业,国家需要以政权和所有者双重身份进行管理,在许多方面,国家(其代表者)要以自己为一方主体同企业和企业中关有各方直接发生各种法律关系。在国有并实行国营情况下,这种情况尤为突出。
4、国有企业作为法人同一般企业法人比较,也有其特殊性。凡法人都应拥有独立财产。一般企业法人对其财产拥有所有权,国有企业(这里指国有独资企业)对财产只享有经营管理权,而无所有权。除法人条件上的这一区别外,在所属法人类型上,国有企业法人也有其特殊性,法人通常可分为私法人与公法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等。一般的企业法人属于私法人、社团法人和营利法人,国有企业却兼具有不同类型法人的特点。
(1)国有企业兼具有私法人与公法人特点:它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资设立,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或其授权部门进行管理,在国有并国营情况下,国家还委派国家工作人员进驻企业主持生产经营活动,它分担一定的国有管理职能,但不同于国家机关以专司某种国家管理为本职,它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家及其有关政府部门对它进行较为严格的管理,但毕竟不同于对一般国家机关或其科室的管理,它的组织与活动所适用的法律具有公法性,但又有许多私法性质的条款,并适用其他一般企业法的许多基本规定。
(2)国有企业兼具有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特点:它是一个组织体,具有"人的团体"的特征,但其并不必备"两个以上出资人"的条件而全部或主要由国家出资,体现出以国家拨付(投资)的“特定财产为中心”这一财团法人的性质,它具有社团法人"对于人的团体赋予权利能力"的特征,又有财团法人”对于供一定目的(用于生产经营)的特定财产赋予权能力“的性质;它有一定的人为其成员,但其作为成员并非即为股东,它有最高权力机关,但并非为社员(股东)大会,它的机关有一定决策权,但非为全权,许多重大事项必须经国家主管机关决定。
(3)国有企业兼具有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的特点:它一般有营利的目的,但往往不以营利为其唯一目的,有些国有企业从其开办就不是或主要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或其他国家政策,为了国民经济的总体和长远发展或其他方面的国家和社会利益,营利法人不仅有营利目的,而且以其利润分配于其成员,而国有企业在实行国营时,其利润则上缴国家。
我们都知道企业是以盈利为目地的,但是国企就有所不同,有些就主要不是为了盈利,然而国有企业有哪些呢?通过我们对国有企业的内容和一些基本特征的介绍,可以区分出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在从事的经营活动、组织团体、法人代表等都有它的特殊性,希望您可以多多的深入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要怎样处罚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要怎样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处理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处理在农村,建立新房可以说是人生中一件极其重要的事。但当发生建房合同纠纷时,您是否知道怎么处理呢?或许面对这个问题,您也没有......
·法院判决后还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许多夫妻因为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因而选择了诉讼离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更多倾向于将孩子抚养权判决给有利于......
·餐馆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吗?
餐馆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吗?餐馆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我国法律当中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相反,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完全可以适用过错推定......
·员工的加班工资能用来考核吗?
加班工资能用来考核吗?考核奖和加班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主要是基于考核制度,干的好拿的多,干的差拿的少,加班费是劳动者正常工作之外加班用人单......
·诈骗24万能判缓刑吗
诈骗24万元,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不能判缓刑,因为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
·离婚后哪些是夫妻婚内共同债务
离婚后哪些是夫妻婚内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
·放弃继承权公证后,继承权公证撤销得了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后,继承权公证撤销得了吗一、放弃继承权公证是否能撤销?放弃继承权公证书不能撤销。因为,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真实意思表......
·公证遗嘱需要受益人都到场吗?
公证遗嘱需要受益人都到场吗?公证遗嘱不是需要受益人都到场,公证遗嘱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哪些?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哪些?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大多数人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的得到保护,会遵守行政、民事以及刑事法律的规范,但是在我们的身边依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