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一般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实践中,由于行为人的具体犯罪情节不同,所在的地区不一样,这些都是会影响最终的量刑。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交通运输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或者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又逃逸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又逃逸的;或者造成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又逃逸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2)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4)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2万元的,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具有上述第(2)至(5)种情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节的,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犯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八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人死亡,增加二年至四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50%。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交通肇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6、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定为自首的,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7、对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交通肇事犯罪情节、伤亡人数、违章的原因及严重程度、赔偿数额以及被害人谅解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幅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交通肇事后逃逸,未主动投案的;
  (2)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3)醉酒驾车(即行为人血液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致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4)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被行政拘留的;
  (5)曾因交通肇事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6)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在触犯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肯定是会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由此才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除此之外,还会要求肇事者对受损的人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以上是我们带来的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关于其他地区在交通肇事罪方面的量刑标准,您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化工厂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化工厂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是什么1、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是怎么支付的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是怎么支付的一、公司倒闭钱员工工资怎么办当企业面临破产时劳动者重新就业当然是一方面,还有另一方面是:对于企业拖欠的工资、医......


·员工常常无故旷工;
      员工常常无故旷工;二、员工经批评教育仍然无效;三、员工旷工达到规定天数,如连续旷工天数超过了十五天,或在一年内累计的旷工天数超过了三十天。......


·在我国的新乡醉驾关在哪?
      在我国的新乡醉驾关在哪?醉酒驾驶就追究刑事责任,被关押在看守所。看守所(Detentionhouse),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


·持票人票据权利的特征
      (一)持票人票据权利是完全的金钱性双重请求权  完全的金钱性是指票据权利只能是金钱权利。它不同于普通债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  其特殊性表......


·超市摔倒压倒小孩谁负责?
      超市摔倒压倒小孩谁负责?超市摔倒压倒小孩摔倒者负主要赔偿责任,超市负补充赔偿责任。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


·集资诈骗认定和处理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近年来,媒体的发达使我们意识到许多犯罪其实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其中包括了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通过诈骗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同时将该集资款占为......


·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
      在协议离婚的时候,若夫妻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也需要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协商约定,其中就包括了对抚养费数额的约定。但很多人其实并不......


·受贿罪的主观表现是什么
      刑事犯罪中就行为人的主观表现看分为故意与过失,很显然故意实施犯罪的话情况是更为严重的,并且此时也会认定行为人主观恶性比较大。受贿罪属于国家机......


·公职人员不干活能辞退么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