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罚款和违约金怎么定?

合同罚款和违约金怎么定? 一、违约金怎么定
  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
  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合同罚款怎么定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罚款可以视为违约金吗
  合同中违约金与罚金的性质不同,对于合同中应否约定罚金各国的规定是不同的,有的国家认为当时人无权约定罚金。因此对于罚金的约定认定为无效,我国民法典处理定金法则外,也没有罚金的规定。当然,好多当事人约定的罚金实际应为违约金,而违约金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合同罚款和违约金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对于合同罚款和违约金怎么定已经有了答案。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例,一旦发生利益冲突而合同中又没有详细说明解决办法的时候就会十分麻烦。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对条款进行详细的说明,并约定解决办法,这样才能用法律维护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是哪些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是哪些公司上市后股权的转让也不同的未上市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因为上市公司会在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股票的价格也是波动的,交易......


·夫妻离婚财产存款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财产存款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存款如何分割一、夫妻离婚财产存款如何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


·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是怎样的一、起诉:起诉应递交的材料:(一)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


·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


·夫妻打架负法律责任吗?先动手打人负什么法律责任?
      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难免会因为一些生活上的事情而争吵,而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出现打架的情况。那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夫妻打架负法律责任......


·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


·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一、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征地批文是属于征地信息的一种,是属于......


·继承权丧失情形有哪些方面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


·婚前房产是否需要做公证
      婚前房产是否需要做公证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


·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
      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一、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


·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怎么分
      ,不管是夫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在解除的时候,一般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当然有一些还会涉及到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的问题。那就其中的财产来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