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诉讼法原告不适格应如何处理?
下面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如果原告身份不适格,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那么法院可以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理由,裁定不予受理.但如果法院已经受理该案,则应以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
二、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如果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对原告的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的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主要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受理的条件,而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原告的诉求符合起诉条件,但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评判的内容不同。驳回起诉既可以发生在案件审理前,也可以发生在案件审理后,是对程序上的评判,适用裁定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必须是在案件经过实体审理之后,对原告诉请是否支持的评判,应适用判决的形式。
3、产生的后果不同。原告被驳回起诉,一旦其符合起诉条件,可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而原告的诉求被判决驳回后,无新的事实和理由,不得再行起诉。
综上分析,裁定驳回起诉还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在于判断该案的原告是否享有诉权,而不在于案件是否经过实体审理。立案庭在进行立案审查时,对于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只是形式审查,只要证据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即可立案,是否正确应通过实体审查来认定。经开庭审理查明,如果原告享有诉权,在其请求无法得到支持的情况下,就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其不享有诉权,那么对于其无法得到支持的诉讼请求,就应裁定驳回起诉。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介绍的关于新民事诉讼法原告不适格的全部内容,所谓的原告不适格就是原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那么法院可以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理由,裁定不予受理此案件.但是如果法院已受理此案件,那么就要以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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