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货车超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本文主要针对货车超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一问题进行阐述。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可能会涉及什么类型的法律呢?关于货车因为超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是否有特别的条列进行规定呢?还有处理这方面的问题要怎么处理呢?以下网站我们为您作出了简要介绍。
   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小车超载扣几分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货车超载
  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就是法律我们为您整理关于货车超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问题,希望对您今后遇到这类问题会有所帮助。综上所诉,我们认为在处理货车超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注意这些问题:1、要知道我国交通法对这种情形的法律规定;2、要树立依照法律进行维权的解决纠纷的观念。如果您还想了解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之后但在既遂之前。中止前的行为必须属于......


·侵犯名誉权败诉怎么办?
      侵犯名誉权败诉怎么办?侵犯名誉权败诉之后需要给当事人道歉,也需要给一定的赔偿。还可以起诉,在起诉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


·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
      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一、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劳......


·脱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


·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办?
      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办?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可以立即的向法院提出异议,然后对这种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


·单位可辞退三期女职工情形有哪些?
      单位可辞退三期女职工情形有哪些?以下情况,即使是三期,单位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


·可以申请网络诈骗取保候审吗
      可以申请网络诈骗取保候审吗近年来,我国对于网络诈骗行为予以重视,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破获了多起网络诈骗。当网络诈骗人员被抓之后可能会涉及到“取......


·没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没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没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


·离婚财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就拥有了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在之后选择了离婚,这些共同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以房产为例,夫妻离婚之后,有可能一方会将自己名下......


·欠钱起诉到法院十年不还怎么办
      欠钱起诉到法院十年不还怎么办?1、原告胜诉且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一、医疗事故罪构成的条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