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室内财物被盗,物业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也就主,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的依据是业主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均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47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应对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要看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了物业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结合问题来看,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提供日常巡视记录,及当日的相关巡视记录。业主居住的房屋离物业服务公司很近,在其可视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家中的财物仍然被盗,可见物业服业企业在日常物业管理中存在疏忽。没有对小区的安全防范尽到谨慎合理的注意义务,应对业主家中财物被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然,业主家中财物被盗,属于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破案,追究犯罪分子的的法律责任。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物业管理服务义务,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法律有规定富人离婚财产平分吗?
      一、法律有规定富人离婚财产平分吗?法律没有规定富人离婚财产平分,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


·死者名誉权概念有哪些?
      死者名誉权概念有哪些?死者生前的行为和表现,并未因其死亡而消失。死者生前表现仍然可以作为人们的评价对象,因此死者的名誉应受法律保护。此依据在于......


·法律上如何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罪如何认定?1、划清走私普通货物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界限。两者区别的关键是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法定的5万元以上,未达......


·工伤赔偿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
      工伤赔偿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一、工伤赔偿劳动仲裁需要时间1、从工伤员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书之日起算,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人的申诉书后......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2023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


·交警部门一般在处理违章驾驶的时候,会根据不同情况对司机处相应
      交警部门一般在处理违章驾驶的时候,会根据不同情况对司机处相应的罚金。当然这只是针对一些普通的违章驾驶,如果说司机可能涉嫌醉驾的话,那么在对于......


·什么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什么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将拥有的土地使用的权利来进行一定的转让,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自然人个人可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但......


·土地使用证遗失了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遗失了怎么补办?在购买到房屋之后,个人会拥有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土地使用证这两种证件,它们十分重要,缺一不可,它们是证明个人对房屋合......


·改名字的手续具体是怎样的
      改名字的手续具体是怎样的(一)、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如何规定?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如何规定?对于政府工作人员犯错我们国家是对此有着相关的审查办法和处罚办法的,那么就是行政处罚裁量权。每一个地区都......


·员工在劳动合同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员工在劳动合同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时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