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濮阳市企业拆迁赔偿标准

濮阳市企业拆迁赔偿标准
  
  在濮阳市,企业家因为城市发展而面对自家企业被拆的问题,估计最关心的就是国家到底可以赔偿自己多少和这期间,自己又需要注意一些什么了。下面我们就将有关濮阳市企业拆迁赔偿标准的规定罗列出来,给大伙参考参考。
  
  企业拆迁赔偿项目主要有:
  
  一、房产价值赔偿。
  
  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
  
  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
  
  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
  
  二、设备设施赔偿。
  
  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但是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1、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
  
  2、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
  
  3、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
  
  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
  
  三、停产停业赔偿。
  
  1、停产停业赔偿方面在国内处理上有不同标准。有些省份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
  
  半,有些省份是没有赔偿。属于可以协商部分。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
  
  以上,就是我们对濮阳市企业拆迁赔偿标准的相关整理。因为这只是大体的规定,具体的相关内容,还需以当地下发的文件为主。但是在面对企业被拆问题时,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利益被侵犯,可以授权当地律师与相关部门协商,若协商无果,可以对其提起诉讼,以保全自己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醉驾交保证金一万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吗?
      一、醉驾交保证金一万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吗?醉驾交保证金一万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


·社保包括什么险?都有什么作用?
      员工在进入企业工作之后,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企业应为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的一种福利报酬,它也是由国家强制规定的,如果企业拒......


·抢劫毒品罪的辩护对被告有用吗?
      一、抢劫毒品罪的辩护对被告有用吗?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你们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他,与他......


·如何区分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
      在财产犯罪中,很多罪名都会存在相似的地方,比如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在犯罪手段上有着共同点。但这两个罪名存在着很大的区别。那么,具体应该如何区分......


·聚众斗殴罪进行认定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犯罪是指基于报复他人、争霸一方、寻求刺激或者其他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不法动机,纠集多人成帮结伙......


·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
      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有哪些对他人商业秘密的侵犯,虽然会给自身带来一定的好处,同时也会打击到对方。但这样的行为并不是一种正当的竞争行为,因而也......


·人格权的种类包括哪些 人格权属于公民最基本的一项权利,无论
      人格权的种类包括哪些人格权属于公民最基本的一项权利,无论是在哪个国家或地区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不过可能不同国家对人格权的保护力度不一样。......


·离婚后哪些情形可变更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哪些情形可变更子女抚养权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


·集资诈骗罪的最高刑判刑是什么
      集资诈骗已经使得好多人的财产受到损失,法律对于集资诈骗犯罪的处罚力度也是越来越大,目的就是通过法律来约束集资诈骗犯罪,降低集资诈骗的犯罪率。......


·北京市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集团公司是以资本为纽带成立起来的共同行动的一系列公司,一般来说集团公司拥有许多生产和经营机构,规模庞大、财力......


·修缮修理合同
      定作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承揽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一、修缮修理项目、数量、金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