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募基金备案怎么办

私募基金备案怎么办最简单方便 一、基金管理人登记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2、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3、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申请登记期间,登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基金业协会并变更申请登记内容。
  4、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5、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6、经过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二、基金备案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的同时,还需要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2、私募基金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3、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而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三、人员管理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
  2、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四、备案时间及要求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2、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1)、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2)、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
  (3)、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4)、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6)、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关于私募基金备案怎么办最简单方便及其相关内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这里了。企业在进行私募基金备案的时候,一定要如实申报材料以及挑选诚信度高的基金管理人员。另外,企业本身还应当具备满足运营业务所需要的设备、场地、制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是什么?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是什么?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是明确基础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的具体规定让工程单位更好地......


·脚伤鉴定工伤多长时间有结果
      脚伤鉴定工伤多长时间有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


·离婚后的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38......


·按首付按揭房婚后加名是否允许?
      按首付按揭房婚后加名是否允许?按首付按揭房婚后加名是允许的。目前房产证上加名字也要分情况:若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但需带好结婚......


·凭结婚证可以迁户口吗
      是否可以迁户口要看拟迁入地的落户政策,根据政策要求才可以落户。只有先领结婚证才有资格迁户口,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领结婚证时带是双方户口本......


·欠债不还多久过诉讼时效
      欠债不还多久过诉讼时效一、欠债不还诉讼时效1、如果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据,还要看是不是在上面写明了还款日期。写明了还款日期的,从期满的次日起算两年......


·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员工应该怎么办
      现在,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很多有关农民工或者职工讨薪的报导。的确,现在有很多公司用各种方式和理由拖欠职工的工资,而被拖欠工资的人又不懂怎么维......


·一、驾驶员醉驾肇事要坐牢吗?
      一、驾驶员醉驾肇事要坐牢吗?醉驾肇事要坐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我国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大型企业都需要大笔的资金维持其正常运行,缺乏资金时,可通过融资来获取资金,资金的来源有多种,主要有内部融资和外部融......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一、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存在着事实婚姻,并且法院对于事实婚姻决议认可情况之下,又......


·分居达两年会自动离婚吗?
      分居达两年会自动离婚吗?  婚姻生活中除了美好的爱情还有让人头疼的柴米油盐生活琐事,夫妻之间难免有磕磕碰碰,有的家庭甚至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