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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或婚后财产公证的办理

    办理财产公正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正处申请填写公正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正。

    

      公正申请被公正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收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正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正谈话笔录之后,双方当事人可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上签名。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便履行完毕,当事人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即可。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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