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3.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仲裁委员会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审理、终结审理、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4.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变更工作岗位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除外。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导致承认对方申诉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仲裁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6.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仲裁委员会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7.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吗
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酒驾非机动车照样属于违法行为,首先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机,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
·实践中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现实中,夫妻之间可能在结婚之后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夫妻不能生活在一起,也就是我们说的分居生活,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就会对夫妻之间的感情造成影响,当......
·校园高空抛(坠)物自查责任归属如何规定的?
在校园里,高空抛物是随处可见的,同时这也是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由于高空抛物具有特殊性,受害人往往很难找到侵权人,因此我国法律规定,高空抛物在......
·工期索赔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
·职务侵占没钱还怎么办
该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侵占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占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七十......
·盗窃赃物归还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盗窃赃物归还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其一,赃款赃物随案移送至法院,由其判决处理。其二,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公、检、法三机关之......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手续有哪些?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手续有哪些?对于产权保护这一问题已经成了您的共识,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就是需要保护的产权之一,在进行产权登记的时候是要提供一......
·离婚自动放弃抚养费约定有效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不过在司法的判决后一般都不会在纠结这些问题,可能还会由于抚养者条件不错所以就不需要另一方提供抚养费......
·侵犯专利权赔偿额如何确定
侵犯专利权赔偿额如何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第二层次,若......
·试用期公司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吗
毕业季,大量的人才涌入市场。找到工作的小伙伴终于松了一口气,与此同时也更加谨小慎微,生怕被炒鱿鱼。那么对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来讲,在试用期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