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制定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制定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是目前公司或个人,尤以公司为主,通过投资股权获取较大利润收益的投资方式。但是由于股权投资风险性较高,因此对于股权投资的规范是十分有必要的,当下许多大型企业都出台了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办法。那么,股权投资是什么呢?制定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办法需要注意什么呢?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
  
  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二、制定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办法注意事项
  
  1、投资原则:是否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是否有利于促进产权有序流转和资源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是否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是否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2、投资要求:对外投资的方向,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
  
  3、审批决策:企业集团为对外投资主体。所属分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要按照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4、股权处置:企业集团和所属分子公司的股权处置事项须经由企业集团董事会批准。股权处置应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
  
  5、考核监督:对外投资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资本回报率纳入企业集团预算考核。企业集团注入到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按投资资本回报率,纳入对所属企业的预算考核。
  
  综上所述,股权投资作为一种投资方式,需要投资者采取谨慎的态度。而一份完备的股权投资管理办法,是对投资者的有效约束。制定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办法不仅需要注意投资原则、要求,规范审批决策等,还需要关注企业管理职责。如果您对对外股权投资管理仍有困惑,建议您咨询网站律师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深圳市非法集资律师费用是多少
      非法集资是一种破坏经融秩序,危害当事人经济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由于其表现形式多样化,有时候不易察觉的情况下,受害人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不......


·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
      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一、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


·劳动法律关系有什么特点
      劳动法律关系,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关系。一般在用人单位与合格的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那么就可以认定他们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了。作......


·如果精神病犯罪如何处理?
      一、如果精神病犯罪如何处理《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


·一审拒不认罪二审认罪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审拒不认罪二审认罪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一审判决没有错误的话,二审不会改变原判决。《刑诉法》规定二审对上诉案件的处理:第二百二十五......


·一、离婚财产分割上诉可以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上诉可以吗?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可以对财产要求重新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对于孕妇流产算不算工伤?
      对于孕妇流产算不算工伤?如果单位在明知女职工怀孕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不适当的工作,而导致的流产,这个算工伤。否则就不算工伤。但不管怎样,可以要......


·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
      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一、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


·外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
      外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外嫁女不可以继承土地,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于父母的合法财产,外嫁女可以继承父母田......


·拆迁安置补偿费如何约定支付?
      拆迁安置补偿费如何约定支付?一、拆迁安置补偿费如何约定支付1、对补偿款的支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次性支付也可以约定分次支付,但对履行时间应当......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怎么写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怎么写汽车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甲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乙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