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驾照实习期到了需要换证吗?

驾照实习期到了需要换证吗?一、驾照实习期到了是否需要换证
  驾照实习期到了,只要没有记6分以上的情形,就自动转为正式驾驶员,不用办理其他手续。如果记6分,那么实习期延长一年,如果记12分,那么驾照就注销了,需要重新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驾驶证上面有写有效期的,要在有效期内使用驾驶证,如果即将过期,则需要要车管所换领新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照扣分的情况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4)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6)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7)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9)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2)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3)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8)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以上是关于驾照实习期到了需要换证吗的解答,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先取得驾驶证才能上路,在驾照实习期内要求在车辆后面的显眼处粘贴实习的标记,既是提醒本人在驾驶车辆时要格外小心,同时也是提示后面车辆不要靠太近,拉车车距,注意车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期间因工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有哪些补偿呢?
      工伤期间因工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有哪些补偿呢?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


·标准式分立公司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标准式分立公司法中的规定是什么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些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可能会产生分立的这种情况。但是公司分立如果处理好了的话,对公司的经营......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方法有哪些?
      随着车辆的普及,越修越宽的公路上,汽车的速度也是越飙越快,交通事故也频发,为了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肯定需要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方法,根......


·诈骗罪报案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于案件的诉讼期一直都是有规定的,但是很多人可能遇到一些不公平待遇的话,由于不熟悉我国的法规,可能很长时间以后才反应过来,比如说诈骗这种......


·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
      由于很多企业职员即使在高温环境下也是不能得到休息的,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员的人身权益,那些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是可以得到高温费的,那么高温费的......


·股东会议分红的决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股东会议分红的决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股东会议分红的决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二)会......


·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
      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


·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工伤认定证人吗
      申请工伤认定不是必须有工伤认定证人。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


·民事诉讼法结案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结案标准是什么?法院收到原告提交的民事诉讼状后,会按照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对于普通的案件,会在3个月内结案,做出裁决。结案标志着法院......


·劳动关系还在不交社保公司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国规定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员工为公司工作的关系,其中包含了许多企业与员工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比如说公司要给员工按时缴纳社会......


·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每一个消费者都会希望自己买到的产品是非常完美的,不过有一点瑕疵也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产品存在着很严重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