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法修正案七绑架罪行较轻的相关法规

在2009年我们国家刑法对绑架案进行了修正,增加了情节较轻情况的相关处罚。同时更改了些法条及解释内容。如果身边亲人参与违法绑架时,我们可以对量刑和判罚提供建议做到心中有数。下面为您讲解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绑架罪行较轻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理论界对绑架罪的概念又作了进一步的定义,认为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绑架罪严重危及公民人身安全,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因而最初《刑法》对犯绑架罪设置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法定刑。
   二、《刑法修正案(七)》修订绑架罪“情节较轻”相关规定
  1、《刑法修正案(七)》修订了绑架罪“情节较轻”的刑罚幅度,但相关部门对如何认定绑架罪的“情节较轻”没有作出司法解释。审判实践中如何理解绑架罪中的“情节较轻”以及在何种情形下可以适用绑架罪情节较轻条款均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对于“情节”的认定比较复杂,同时刑法修正案(七)在绑架罪的刑罚设置上增加了法定减轻情节,对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认定绑架罪是否属于“情节较轻”,应当遵循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司法实践中较多存在绑架预备、绑架中止、绑架未遂或者共同绑架犯罪中的绑架从犯、绑架胁从犯等情形,对于这类绑架是否构成绑架罪的“情节较轻”争议较大。我国《刑法》分则的罪状设计都是以犯罪既遂为前提,无论是基本的犯罪构成、减轻的或加重的犯罪构成,都要遵循这一前提。因此,无论是绑架罪的基本犯罪构成、减轻或加重的犯罪构成,都应当以绑架犯罪既遂为前提。
  由上文可知,修正案七绑刑法架罪情节较轻目前做出了新的规定。修正案减轻了量刑上的判罚,主要表现在缩短了坐牢年限。但值得注意的是讨论范围是默认绑架已成功、未遂不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并且情节较轻的认定仍然要以此次绑架对受害人人身的伤害程度、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程度为标准。在不考虑其它影响下绑架罪最低就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无论情节是否较轻我们都要认真对待,严格遵守法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法中的抗辩权前提是什么?
      合同法中的抗辩权前提是什么?说到合同,会被随着一起提起的,就是抗辩权。职场中的人都比较清楚,抗辩权主要分为三种,适用于不同的情况。主要是存在......


·行政拘留时间到了应该怎么处理
      行政拘留时间到了应该怎么处理?行政拘留到期后,应当立即释放。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根据现行......


·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是我国在诉讼过程中应用领域非常广的一种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比如亲子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等。司法鉴定在诉讼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其......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书范本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书范本是什么?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对于广阔的土地面积国家做出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方案与措施。对于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来说......


·立遗嘱之前去那做司法精神鉴定
      立遗嘱之前去那做司法精神鉴定一、立遗嘱之前哪做司法精神鉴定?可以到在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但立遗嘱之前不需要做司法精神鉴定的。《中华......


·一、交通事故伤医保报销是可以的吗?
      一、交通事故伤医保报销是可以的吗?交通事故伤医保报销是不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


·山西省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近几十年的发展,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


·离婚抚养费给到多大合适 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实践中,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父母一般都是会积极进行抚养的,但随着孩子的长大,终有一天可能也就不需要父母的抚养,自己可以独立的生活了。这种情况下......


·借款人死亡后如何笔迹鉴定?
      借款人死亡后如何笔迹鉴定?申请鉴别,需要在举证期间提出。拿需要鉴定的笔迹和真实笔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可以比较真伪。找在场证......


·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
      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一、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1、凡以房屋为标......


·车祸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随着车辆的增多,很容易法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伤员需要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标准。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