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支付违约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后,如果对方坚持继续履行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果确定已无能力履行,则应赔偿对方损失;
  2、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应按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项目中开支,不得计入成本,接受违约金的一方,应首先将此款用于弥补企业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用自行扣压对方货物及款项的办法来充抵违约或赔偿金。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构不主动干预。因此,为保险以及公平起见,建议在约定违约金比例时通过设定上限等方式防止违约责任过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执行结案通知书有效期
      在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2年内,当事人必须向法院申请执行。只要在2年内申请执行了,即使没有执结,也不影响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力,不影响以后......


·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一、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


·法院对于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对于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


·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联系有哪些
      一,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联系有哪些第一,保护客体具有内在的相通性。名誉权和荣誉权保护的客体分别是民事主体的名誉、荣誉。名誉是指社会公众对自然人、法......


·对于事实婚姻子女怎么判?
      对于事实婚姻子女怎么判?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时候,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诽谤侮辱罪如何立案标准是什么?
      诽谤侮辱罪如何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诽谤侮辱罪如何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


·停产停业的损失给了谁?
      第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第2款规定:“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在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时,应当得到公......


·软件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软件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如何书写?一、软件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如何书写?许可人(甲方):_________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鉴于:甲方获国务院批准......


·员工入职两个月被辞退怎么办?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便是合法的雇佣关系,如果公司要辞退员工需要根据合同所规定的相关内容给予员工合理的赔偿并且办理离......


·认缴制年审注册资本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认缴制年审注册资本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认缴制年审注册资本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公司年检已经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并且对于注册资金已经改为认缴......


·未交交强险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机动车方应在交强险
      未交交强险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机动车方应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依据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1、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