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笔录是证据的种类之一吗
一、证据的概念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
二、证据的种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二)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因此,在行政机关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据实陈述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不作伪证。
(三)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因此,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四)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五)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六)现场笔录是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如交通民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罚时,现场记明其违法事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以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
(七) 勘验是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如查处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检查,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进行勘验、检查等。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证据的种类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勘验笔录等。那么,听证笔录是证据的种类之一吗?听证笔录不是证据的种类之一。若还有疑问,你可以来电咨询的律师。专业的律师会回答您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网络被骗30万能追回么
网络上被骗了,钱款有被追回的可能。1、被网络诈骗后,有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报案并立案后,钱财有追回的可能。网络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
·登记结婚要准备些什么证件
登记结婚要准备些什么证件一、登记结婚要准备些什么证件1、双方身份证原件;2、双方户口本原件;3、三张二寸彩色双人近期合影证件照;4、再婚者......
·不服裁定与不服判决怎么区分
不服裁定与不服判决怎么区分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是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是可以的;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险种中,财产......
·沒登记结婚生育孩子算事实婚姻吗
一、沒登记结婚生育孩子算事实婚姻吗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
·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
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其实也就是指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符合规定条件的话,那就是可以获得减刑机会的。因此无期徒刑也是有可能被......
·南京市交通征地补偿有哪些?
南京市交通征地补偿有哪些?一、征收土地费用1、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照苏政发〔2011〕40号文件以及工程沿线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实施细......
·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抵押物怎么让债务人还款
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抵押物如何怎么让债务人还款当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抵押物不够偿还债务,或没有抵押物时,可以跟欠债人协商,拒不还款可起诉到法院......
·轻伤二级检察院批捕了多长时间判刑?
一、轻伤二级检察院批捕了多长时间判刑?轻伤二级检察院批捕了多长时间判刑没有明确的期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批捕的相关期限规定如下:1、......
·一、保险理赔财产分割单从哪里开?
一、保险理赔财产分割单从哪里开?分割单是用来分隔保险费用的,也就是说之前的保险报销了一部分,那么就应该把总花费减去报销后的费用出具分割单,这样......
·一、在我国规定公务员有没有误工费?
一、在我国规定公务员有没有误工费?作为交通事故受害方有权主张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赔偿。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需视不同案情确定。误工费是指赔偿义......